高校调整专业须知
日期:2012/10/17 网络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设置与管理,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教育部制定和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规定指出:
1,高校调整专业名称时,如调整为《专业目录》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备案程序办理;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新专业,按审批程序办理。被调整的专业按撤销专业处理。撤销专业需由高校主管部门报教育部备案。
2,高校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时,按审批程序办理。
3,须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培养工作前提下进行。
3,高校现设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原则上按撤销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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