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省调整艺术、体育类录取办法
日期:2012/6/27 网络
为了规范艺术类院校招生录取的管理,更好的维护公平公正,今年我省调整艺术、体育类院校录取办法,将艺术、体育类专业与文理类专业放在同一批次录取,并规定艺术、体育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兼报文科或理科专业(可单独报考艺术、体育专业或单独报考文理专业)。与2011年相比,艺术类院校录取批次及志愿数从7个批次的14个院校志愿增加到12小批次的17个院校志愿,按术科考试类型即“统考+单考”、“单考”、“统考”专业院校志愿单独设置录取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明确、针对性强,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了考生被录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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