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2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日期:2012/2/21 网络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有关高校:
我省2012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1〕23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1〕30号)要求,参照我省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实际情况,划定艺术类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划线原则
(一)按照教育部“合格生源与计划比原则上按不超过4∶1的比例安排”的要求;
(二)生源与计划比低于4:1比例的参照往年实际录取情况及专业培养要求;
(三)美术类本科
按照教育部规定,美术类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二、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美术类专业考试(全省统考)合格线
本科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不低于60分,专科150分。
(二)舞蹈类专业考试(全省统考)合格线
本科130分,专科113分。
(三)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考试(全省统考)合格线
本科131分,专科100分。
(四)贵州大学艺术类其他专业考试合格线
1、音乐学(少数民族音乐)
本科233分。
2、音乐学(通俗音乐)
本科:打击乐186分,电吉他209分,电贝司209分,电声键盘192分。
相关艺术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