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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体育学院艺术类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日期:2012/1/4 网络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内容与分值
 
备注
(30分)
身体形态
(10分)
体型匀称、上下肢比例协调。
 
气质相貌
(10分)
气质高雅,五官端正,相貌端庄。
 
口语表达
(10分)
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自然流畅(专业感言)。
口语表达30秒
(70分)
成套表演
(70分)
(1ˊ00〞-1ˊ30〞)
 
  术:
成套创编、动作表现、音乐的运用
  根据项目特点自备表演音乐和服装
  成:
技术技能、准确性、动作与技巧完成的规格质量。
注意事项
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官介绍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不允许化妆。
2.服装要求:表演(健美操)需穿健美操服,表演(体育服装模特表演)需自备泳装、运动装,表演(健身健美)需自备泳装。
3.考生需自备伴奏带(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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