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简章
日期:2011/12/29 天津音乐学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器乐演奏、声乐演唱、音乐师资、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表演及舞蹈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层次
三、招生地区
面向全国招生。
四、报考时间、地点
(一)天津音乐学院
1.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联系电话:022-24160044)
2.报名范围:全国考生(在外省市考点报考后的考生不能重复报名)
3.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14日
4.考试时间:2012年2月15日—2月22日(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北院、南院)
初试:2012年2月15日—2月17日;2月19日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2012年2月20日—2月22日;
2月26日在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参加文考考生名单。
(二) 甘肃省兰州(允许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报考)
1.报名地点:兰州艺术学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联系电话:0931-8651485)
2.报名范围:除甘肃省考生外,允许青海、宁夏、新疆3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3.报名时间:2012年1月12日、13日(随报随考)
4.考试时间:2012年1月13日、14日
初试:2012年1月13日(专业考试)
复试:2012年1月14日(专业考试、乐理、听写、视唱)
(三) 湖南省长沙(允许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报考)
1.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联系电话:0731-88631212)
2.报名范围:除湖南省考生外,允许四川、贵州、湖北、江西、广西、广东6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3.报名时间:2012年1月12日、13日
4.考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15日
初试:2012年1月14日(专业考试)
复试:2012年1月15日(专业考试、乐理、听写、视唱)
(四) 河南省郑州(允许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表演专业报考)
1.报名地点:郑州大学南校区(地址:郑州市大学路75号。联系电话:0371-67767105)
2.报名范围:除河南省考生外,允许陕西、安徽、江苏3个临近省份考生报考
3.报名时间:2012年1月13日、14日
4.考试时间:2012年1月15日、16日
初试:2012年1月15日(专业考试)
复试:2012年1月16日(专业考试、乐理、听写、视唱)
外地考点涉及省份考生可选择到天津音乐学院报考,但不能重复报考。兰州、长沙、郑州考点未涉及的省份考生均需到天津音乐学院本院报考。
五、报考条件、要求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可报考:
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考手续
1.所需证件:考生需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需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身份证遗失的,需带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交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3张,每多兼报一个专业增加3张。
3.报名考试费:按天津市物价局(1999)46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务费150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试加收复试费)。
4.报名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三)兼报
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其中管弦系大提琴与民乐系大提琴可互相兼报,小提琴可兼报中提琴,钢琴可兼报双排键电子琴,二胡可兼报板胡,琵琶可兼报三弦、柳琴,三弦可兼报阮,琵琶、古筝可兼报古琴,扬琴可兼报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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