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专业简介及考试安排
l 音乐学院专业简介及考试安排
音乐学院
一、音乐学院及招生专业简介
音乐学院是山东省设立最早、学科层次最完整的系科之一,是山东省音乐与舞蹈人才的重点培养基地。经过六十余年几代音乐人的不懈努力,学院的内涵和外延都得以长足发展。学院现设音乐学(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舞蹈系、理论教学部和音乐研究所,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等五个专业方向全日制本科生。
学院拥有山东省第一个音乐学、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在音乐史研究、音乐教育理论、和声理论、声乐演唱、钢琴演奏、手风琴演奏、唢呐(笙)演奏以及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等十余个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此外,学院还招收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以及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5人,其中,在职教授14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40人,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泰山文艺奖一等奖四项,二等奖多项。学院先后聘请刘诗昆、李德伦、刘德海、郎朗、郑小瑛、黎信昌、周小燕、金铁霖等著名音乐家为名誉教授。
学院建有琴房140余间,拥有多媒体电脑音乐室、MIDI制作室、数码钢琴教室、音像资料室、图书资料室、录音棚、现代化多功能音乐厅、排练厅、舞蹈形体训练房等,拥有立式钢琴百余架,斯坦威、蓓森朵芙等台式演奏级钢琴多架,各种乐器齐全,教学实验设施完善。
学院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强化专业建设,并取得显著的成绩。音乐学专业先后被评为山东省特色专业(2009年)、国家级特色专业(2010年),舞蹈学专业(2005年)被教育部评为A++专业。近三年来,在各种大赛中,我院在校生先后获得“金钟奖”“文华奖”、“桃李杯”、“荷花奖”等国内最高级别的音乐、舞蹈大奖9项;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师范专业基本功比赛,获得团体二等奖;囊获第十一届山东省电视歌手大赛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金奖,部分同学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电视歌手大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目前,学院已培养毕业生三千余名,主要分配在省内外高校、部队、机关、文艺团体、广播电台、电视台及企事业单位,成为各行各业中的音乐骨干力量。
音乐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音乐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中小学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音乐研究人员以及社会所需的艺术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音乐教学法、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与欣赏、合唱指挥、电脑音乐、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具备音乐教师或音乐教学研究的培养素质,五官端正,耳、喉无疾病。
音乐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及音乐表演能力,具备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及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表演(声乐、键盘、器乐)、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欣赏、曲式分析、和声、民族民间音乐、重奏(重唱)、合奏(合唱)室内乐、歌剧表演、艺术实践等。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具备专业表演人才培养素质,五官端正,耳、喉无疾病。身高:男1.70米、女1.60米以上(未满18周岁可适当放宽)。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及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电脑音乐制作、高级和声、复调、指挥法、配器、中国传统音乐、戏曲、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美学、中外音乐史与欣赏等。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具备作曲专业培养素质,五官端正,眼、耳无疾病。
音乐学(音乐艺术管理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懂法律法规,具备管理和经营方面的方面的较强社会实践能力,具备为各大艺术团体、电视台、唱片公司、文化部门组织、策划艺术活动和从事研究艺术活动规律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法语、乐理与视唱练耳、音乐艺术管理学、艺术评论、演出经营与管理、音乐会策划及舞台艺术管理、法律与艺术法规、声乐、钢琴、器乐等。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五官端正,眼、耳无疾病。
舞蹈学专业
培养目标:掌握舞蹈与音乐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舞蹈表演、编导与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高等院校与中小学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及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艺术概论、乐理、中外音乐欣赏、舞蹈编导、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间舞蹈鉴赏、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等。
招生条件:符合国家招生条件,考生须五官端正、形象好、身体比例协调,舞蹈基本功好。身高:男1.70米、女1.60米以上(未满18周岁可适当放宽)。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专业与方向 |
报名及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
初试 |
复试 | ||||
音乐学专业 |
报名:2月1-2日 初试:2月3日 复试:2月4日笔试,2月6-10日技能。 |
声乐、键盘、民乐、西洋乐任选一项,演唱或演奏自选曲目1首。 报考或兼报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限考钢琴,演奏自选曲目1首。 |
统考科目: ①乐理 ②听音 ③视唱 注:①②集体笔试 ③视唱2月5-9日面试。 |
④声乐 ⑤键盘、器乐(各种乐器)任选一项 | |
音乐表演专业 |
声乐 |
报名:2月1-2日 初试:2月3日 复试:2月4日笔试,2月4-5日技能。 |
④演唱作品3首(自选1首,抽考1首) ⑤朗诵 | ||
键盘 |
④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组 ⑤练习曲、复调各1首,乐曲及奏鸣曲任选1首 | ||||
民乐 |
④练习曲1首 ⑤乐曲2首(抽考1首) | ||||
西洋乐 |
④练习曲1首 ⑤乐曲2首(抽考1首)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④面试(钢琴必考;加试器乐或声乐)⑤笔试 | ||||
舞蹈学专业 |
报名:2月1-2日 初试:2月3日 复试:2月4-5日技能 |
①基本条件、基本能力 ②舞蹈作品(1-2分钟)。 |
①舞蹈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时间3分钟)、技能技巧、动作模仿。 ②节奏测试。 | ||
音乐学 音乐艺术管理方向 |
音乐艺术管理方向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取得我校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任一专业合格证者都可报考本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注:①音乐学专业复试技能考试:主项准备演唱(演奏)自选曲目2首,副项1首。
②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唱法不限;器乐限考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圆号、长号、小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琵琶、扬琴、二胡、笙、唢呐、古筝;键盘限考钢琴和手风琴。
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笔试内容包括:和声、歌曲创作。
④各科具体考试要求请看音乐学院网站(www.music.sdnu.edu.cn)《音乐学院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说明》。
⑤以上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时间请报到时看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五、招生计划
专业与方向 |
层次 |
学制 |
招生 计划 |
专业 类别 |
备 注 |
音乐学专业 |
本科 |
相关考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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