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首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音乐学基础知识 |
1、民族音乐常识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参考书目:
1、《民族音乐概论》,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100问》,姚艺君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中国音乐词典》及其《续编》,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5、《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6、《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吉林音像出版社
音乐科技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兼备音乐与科技素养,动手能力较强,具创新意识。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命题写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较敏锐感受性;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掌握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一定歌曲或器乐曲创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较敏锐感受性;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
考试安排 |
考场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试 |
音乐声学/ |
乐器与 |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 |
电子音乐 |
音乐声学基础 |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 | |
二试 |
音乐声学/ |
音乐综合素质 |
1、音乐与音响分析。 |
电子音乐 |
音乐综合素质 |
1、上机音乐音响听辨与制作。记录并制作出指定音频中的音乐。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 | |
三试 |
音乐声学/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电子音乐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
注:1、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声学、乐器学和录音与扩声专业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完成的与音乐有关的文章1篇(文体不限);
2、电子音乐上机软硬件配置
硬件:键盘、音源(YAMAHA S03 XG标准)
音序软件:Cubase、Nuendo、Sonar任选
监听耳机:Sony MDR-7506
3、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参考用书
《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中国文联出版社2003
《MIDI全攻略——技术理论与实践》,程伊兵著,金版电子出版公司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掌握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等表演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与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须认真考虑并明确认同,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考生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并根据自选的考场的要求,填写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专业方向 |
考试安排 |
考场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音 |
一 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作品1首,曲目自选。 |
考场二 |
声乐 |
声乐作品2首,其中中外作品各1首。 | ||
考场三 |
钢琴 |
钢琴作品2首 | ||
二 试 |
考场一 |
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乐器 |
1、声乐、钢琴或其它一种器乐作品各1首,由考生自定。 | |
考场二 |
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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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三 |
钢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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