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

日期:2011/12/15 北京服装学院

  三、造型艺术系各专业介绍

  (一)绘画(油画)专业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强的艺术创作与研究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需求的有关绘画创作、艺术教学、艺术设计和研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2.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美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造型基础;掌握绘画艺术语言和表现技能;了解和掌握中外艺术发展概况和国内外现代艺术发展的动态并具备专业创作实践的基本能力。

  3.主要课程

  素描、油画创作与研究、油画人物组合、油画风景写生、创作、设计基础、综合材料应用、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

  4.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创作(论文)、创作实践、艺术考察、外出采风等。

  5.就业去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与绘画创作及艺术设计相关的单位工作或从事艺术教学工作以及独立的艺术创作工作。

  (二)绘画(中国画)专业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较强的艺术创作与研究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需求的有关绘画创作、艺术教学、艺术设计和研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2.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美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造型基础;掌握绘画艺术语言和表现技能;了解和掌握中外艺术发展概况和国内外现代艺术发展的动态并具备专业创作实践的基本能力。

  3.主要课程

  素描与速写、书法、工笔人物写生与创作、水墨人物写生与创作、花鸟写生与创作、综合材料应用、中国画论、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

  4.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毕业创作(论文)、创作实践、艺术考察、外出采风等。

  5.就业去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与绘画创作及艺术设计相关的单位工作或从事艺术教学工作以及独立的艺术创作工作。

  (三)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专业

  1.培养目标

  以培养装饰绘画创作、环境壁画与景观设计为主要目标,兼具平面设计、动画图形设计等相关专业能力的设计及教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2.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造诣,掌握公共艺术设计的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前沿动态,熟悉各类工艺材料的特性及制作方法,具备壁画艺术与景观设计、装饰绘画创作以及相关的平面设计、动画图形设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3.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三大构成、装饰基础、雕塑基础、中国传统装饰画研究、中外壁画临摹、人物线描、人物重彩、装饰画创作、壁画与陶瓷工艺、壁画与漆艺工艺、壁画与金属工艺、超写实绘画、动画造型、广告图形创意、多媒体辅助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和专业外语。

  4.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在专业设计课的实施中强调对不同材料、不同工艺的实际应用,强调市场调研、公司实习、采风、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5.就业去向

  毕业生可在与公共艺术设计相关的包括城市环境规划与设计部门、装饰公司、动画公司、广告公司、杂志社、科研、企事业等单位从事壁画与景观设计、平面设计、展示设计、动画图形设计及其研发应用、教学工作。

  (四) 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专业

  1.培养目标

  以培养雕塑创作、城市雕塑与景观设计为主要目标和相关专业的设计及教学、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2.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造诣,掌握装饰雕塑艺术设计的理论知识,熟悉各类工艺材料的特性及制作工艺,具备雕塑艺术设计和相关的景观设计方面的能力。

  3.主要课程

  素描、色彩、三大构成、装饰基础、雕塑基础、金属工艺基础,中外雕塑艺术研究、雕塑设计与材料制作,景观艺术设计、模型翻制工艺、电脑二维软件、电脑三维软件和专业外语。

  4.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在专业设计课的实施中强调对不同材料、不同工艺的实际应用,强调市场调研、公司实习、采风、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5.就业去向

  毕业生可在各级市政规划局、园林局、装饰公司、动画公司、杂志社、科研、企事业等单位从事雕塑设计、景观设计、动画造型设计以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应用、教学工作。

  奖学金及经济资助体系简介

  我校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赞助专项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近三年我校共有4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及北京市共同拨款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近三年我校共有597名优秀学生获得该奖学金。

  三、社会赞助专项奖助学金

  社会赞助专项奖助学金是社会上(包括国内外、境内外)的企业、单位团体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捐资赞助学校、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而设立的奖励和资助学生的基金。目前主要设有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爱慕奖学金、如意奖学金、白领奖学金、顺美奖学金、忠信奖学金、《时尚》奖学金、奋斗成才奖学金、西蔓色彩创新奖学金、天然奖学金、仲皓景奖学金、周南奖学金、真维斯助学金、天启美术奖学金、361°奖学金等资助基金,金额从1000元到8000元不等。2011年我校共有412名学生获得各项奖助学金,资助总金额100余万元。

  四、校内奖学金

  1、人民奖学金

  每年评定一次,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金额相应为1000、800、600、400元。每年约有47%的本科学生获得校内奖学金。

  2、奋进创新奖学金

  近年来,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大,学校奖励资金达几十万元。其中奋进创新奖学金是我校设立的专门用于表彰和奖励在国内外各类大赛中以本校名义取得优异成绩,为校争光的学生。五年来,我校学生在国内外各类大赛中崭露头角,频频取得佳绩,例如全国大学生创业方案大赛银奖、北京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作品比赛特等奖、北京市大学生物理竞赛特等奖、北京市大学生数学竞赛特等奖等各类奖项309 项,申请发明专利3 项,发表学术论文49 篇。艺术类学生出版设计类专著5 部;获国际国内各种比赛获奖767项,例如,“汉帛杯”国际青年设计师作品大赛金奖、德国IF设计概念大奖、国际广告业权威赛事ONE SHOW 金铅笔大赛金奖、世界小姐季军、CCTV模特大赛男模及女模冠军、戴比尔斯中国钻饰设计一等奖,尤其是在2007 年HRD(国际钻石高阶会议)钻饰设计大奖赛中,全球有44件作品入围,而来自中国的8 件入围作品中有6 件出自我校,比利时王储妃玛蒂尔德公主殿下亲临我校,主持中国地区获奖作品发布仪式。

  五、国家助学金

  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分为两等:一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45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23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我校的资助面按照全校学生总数的9%的比例安排。

  六、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由北京银行面向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费、生活费并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信誉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申请一次,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执行《北京服装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从2010年开始,北京生源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三证”:《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七、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相关事宜。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由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的助学活动。勤工助学优先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受法律保护。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按《北京服装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九、减免学杂费

  减免学杂费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我校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施学费减免政策,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十、饮用水、洗澡、电话补助

  此项政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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