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艺术类招生方案出炉
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方案正式出台。明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和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以下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的报名分为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
●分省级统考与校考
文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考试时间为2012年6月7日、8日。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级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方案规定,考生须于2011年12月14至15日到本人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签领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签领时,考生必须在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自己的姓名。
●本科专科合格线不同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单独报考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的考生外),均须参加省级统考。2012年我省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考生可以选择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专业统考类别参加省级统考。
省级统考的各类别成绩总分均为300分,本科专业合格线为总分的65%即195分,专科专业合格线为各类省级统考总分的60%即180分。
●考生须持证参加校考
参加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获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除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外)。
考生须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校考考点报名并参加与省级统考相同专业类别的考试。
省内高校(除部、委属院校及省教育厅批准的院校外)艺术类专业招生和省外所有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如有要求校考的可在省级本科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实施。
●考试乐器考生得自备
经批准,我省下列院校的招生专业允许校考: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圆号、长号、小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琵琶、二胡、扬琴、中西打击乐器、贝司、笙、笛子、古琴)专业;福建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空中乘务方向专业。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所用的绘画工具、颜料等由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