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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音乐舞蹈系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办法

日期:2011/12/12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音乐舞蹈系2012年招生专业考试办法(适用于我院校考地区)

表演(音乐舞蹈方向)

考试科目:

1、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声乐 (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

3、形体及舞蹈片段,自备伴奏;

4、模拟表演;

各科分值:

语言 20分、声乐30分、形体及舞蹈片段 30分、模拟表演 2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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