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音乐学招生简章

日期:2011/11/17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专业在五十年代就具有强劲的实力,自九十年代以来,学科秉承高水平建设的原则,学科建设得到迅速发展。音乐学科具有全国最高水准的学科带头人,具有一支学养深厚、专业水准高且年轻向上的师资队伍,现任教师中将近90%为德国、奥地利、俄罗斯、美国、英国、荷兰等国外著名音乐学院学成归来。音乐学在专业教学上,无论主、副项,都坚持一对一的小课教学,以保证高水平培养人才的质量。

音乐学科与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与艺术大学、美国曼菲斯大学、美国阿肯色中央大学、美国科罗拉多大学、香港教育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有密切合作关系,近年来,每年派送多名学生出国访问学习。音乐专业现有一支高水准的交响乐团和歌剧实验中心,并多次赴奥地利、美国、台湾演出歌剧和交响乐。

音乐学专业现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招收钢琴表演、声乐表演、西洋管弦乐表演等三个类别的本科生。音乐学专业设有音乐学硕士点、艺术硕士(MFA),艺术语言学博士点,学生在本科学业完成以后可以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分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进行招生。招生计划60人,其中音乐教育20人,音乐表演40人(最后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费每学年10000元。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可选择就读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

二、专业测试:

1、上海市生源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市统考,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其中报考我校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考试科目为器乐或声乐,考试内容见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见我校上海考点考试时间,加试不进行乐理、视唱、听音考试。报考我校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不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

2、其他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在非上海考点参加专业测试,并取得复试资格的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需参加我校在当地考点复试考试中的乐理、视唱、听音三门科目。复试中的声乐或器乐考试,考生需到上海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试,考试内容见考试科目与要求。具体时间见我校上海考点考试时间。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在当地完成初复试考试即可。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合格证。

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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