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编导制作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说明
日期:2011/11/3 网络
一、考试内容(前两项口试,后一项笔试)
1.朗读:根据指定材料进行朗读(3分钟以内)。考察学生是否具有基本的声音条件,是否具备良好的普通话语音基础,是否具有基本的朗读能力。(100分)
2.演讲:根据所给材料进行演讲(3分钟以内)。考察学生对语言的综合实际应用能力、应变能力和对问题的分析能力。(100分)
3.影视作品分析:根据所给的影视作品进行分析。考察学生对影视作品的理解能力和分析阐释能力(考试时间共计2个小时。40分钟观看作品,1小时20分钟写作,字数800-100字。)(100分)
二、评分标准
1.朗读(100分)
A.吐字发音准确、清晰、明亮、圆润。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朗读的表达技巧;语气变换、通篇节奏正确。朗读稿件的基调准确。(90-100)
B.普通话语音准确无误,吐字发音清晰、明亮。能够运用简单的朗读表达技巧,如:语句中正确的停顿、连接和基本正确的词语重音等。朗读稿件的基调(稿件总体声调的高低、强弱、快慢)基本正确,流畅朗读稿件。(80-90)
C.吐字发音基本准确、清晰,基本能够运用简单的朗读表达技巧,无明显错误,较为流畅朗读稿件。(70-80)
D.吐字发音基本准确、清晰,但有2处以下语音错误;能够基本流畅朗读稿件。(70-80)
E.能使用标准普通话朗读稿件,语音错误3个以上;不能连贯和流畅地朗读稿件。(60以下)
2.演讲(100分)
A.表达流畅,观点具有独创性。结合所给材料适当联系实际,论述方法多样,语言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强 。(90-100)
B.观点清晰明确,能围绕所给材料展开议论。具有较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述方式,语言基本流畅。 (80-90)
C.能够理解所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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