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今年录取10批次进行 未经省招办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组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共分10个批次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分10个批次。分别为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A、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A、本科二批B、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共10个批次。
今年,本科提前批首次分为A、B两个梯次,更加细化,考生机会更多。
□本科提前批A:
包括艺术类专业中除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外的加试、自测类别的本科专业和本科一批院校使用我省艺术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一批院校的普通体育专业及其他提前批院校(含军队、公安、司法等类)中使用本科一批线录取的本科专业及本硕连读专业。
□本科提前批B:
包括使用我省艺术联考成绩录取的本科二批院校的艺术和普通体育类本科专业及其他提前批院校(含军队、公安、司法等类)中使用本科二批线录取的本科专业。
□本科一批:
包括教育部批准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高等学校及原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和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文、理科本科专业,分为本科一批A和本科一批B。
□本科二批:
包括未能列入本科一批录取的文、理科本科专业(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分为本科二批A和本科二批B。
□本科三批:
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高等学校的所有本科专业。
□专科提前批:
包括公安、司法院校和艺术、体育等招生科类的专科专业及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提前录取的专科专业。
□专科一批:
本科高等院校的文、理专科专业和普通专科院校的文、理科专业。
□专科二批:
高职院校和民办院校的文、理科专科专业,面向本市招生的各专科专业。
对口招生分为对口本科和对口专科批。本科专业与本科二批B同时录取,专科专业与专科一批同时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录取随批进行。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单列,与非定向同批录取。只录取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考生。
■未经省招办录取考生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
我省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入学后不能注册学籍,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凡未经生源所在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河北考生只有经河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
■计算机网上录取更助于实现公正公平
普通高校以考生的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其录取的基本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从众多的报考者中选拔合格的新生。
计算机网上录取是将所有考生的基本信息制成电子档案,利用计算机网络,按照一定规则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传送至招生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网上录取是录取方式的重大变革。
网上录取使各招生院校不用派人到各省的录取现场进行录取,而是在学校内,由学校的招生领导小组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支录取队伍,以集体办公的方式进行录取工作,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录取方式,避免了以往有可能发生的个人行为,从而使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网上录取的基本步骤:
1、院校进行网络用户注册;
2、院校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实施网上投档;
4、院校网上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退档名单;
6、省招办办理录取检查手续;
7、省招办打印寄发录取新生名册;
8、院校接到新生名册后,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高等学校必须按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省教育考试院按相关工作规程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各批次的志愿在录取时互不影响
各个批次在整个录取过程中,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子过程,彼此之间互不影响。如考生在某一批次的志愿未能被录取,将自动转入下一批次重新开始参加录取,而他上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不会影响本批次的录取。一旦考生被某一批次的院校录取,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也不再转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