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1年高考填报志愿规定
日期:2011/6/7 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为有利于维护考生利益,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制定本规定。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一)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体育、艺术类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文史、理工类的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即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文史、理工类的第三批本科院校、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
2、中职单报类的中职单报本科、中职单报高职。
二、录取批次顺序
1、体育、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第一批本科院校→②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③第二批本科院校→④第三批本科院校→⑤高职(专科)院校。
2、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③第一批本科院校→④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⑤第二批本科院校→⑥第三批本科院校→⑦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⑧高职(专科)院校。
3、中职单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中职单报本科→②中职单报高职。
三、志愿设置
(一)体育、艺术类
1、“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1个预科志愿;
2、“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
3、“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
4、“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
5、“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
以上各批次的统招志愿设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1个专业,每个志愿设“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文史、理工类
1、“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1个定向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设6个专业,定向志愿设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1个专业;
2、“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每个志愿设3个专业;
3、“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为5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每个平行志愿设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3个专业;
4、“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志愿、3个专业;
5、“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3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1志愿和平行志愿设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3个专业;
6、“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1个定向志愿,每个统招志愿设3个专业,定向志愿设1个专业;
7、“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5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1志愿和平行志愿设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3个专业。
以上各批的每个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三)中职单报类
1、“中职单报本科”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4个专业;
2、“中职单报高职”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6个专业。
以上各批的每个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四、平行志愿的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院校投放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是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相同,再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仍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再看数学。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招生
1.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
2.提前批录取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属部队院校,报考考生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和“军检”,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招收的“飞行技术与指挥”专业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二)香港、澳门高校招生
1.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1)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的规定,两所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等十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按学校要求登陆学校网站自主报名。考生高考成绩须达我省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经学校确认后录取的考生应于2011年7月7日前到各市(州、地)招生办办理确认手续,由地区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录取事宜。
2.澳门特区高校招生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五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各校招生网站报名。报考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两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三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其志愿必须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栏内,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投档安排在提前批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四)“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五)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考生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3.获得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
(1)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4.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5.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可不填专业代码)。
6.参加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相关空中乘务专业志愿。
7.体育、艺术兼报文史、理工类的考生,文史、理工志愿不能填报在“体育艺术类院校”志愿栏目内,只能填报在文史、理工类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相应栏目内。体兼理或体兼文和艺兼理或艺兼文科类考生的录取,先按考生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填报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全部落选后,方可转入考生所填报的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
(六)定向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继续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进行。经省教育厅同意,今年省内三所师范院校(铜仁学院、毕节学院、凯里学院)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本科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一)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6月29日,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体育、艺术类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文史、理工类的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8日至30日,即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文史、理工类的第三批本科院校、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
2、中职单报类的中职单报本科、中职单报高职。
二、录取批次顺序
1、体育、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第一批本科院校→②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③第二批本科院校→④第三批本科院校→⑤高职(专科)院校。
2、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③第一批本科院校→④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⑤第二批本科院校→⑥第三批本科院校→⑦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⑧高职(专科)院校。
3、中职单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中职单报本科→②中职单报高职。
三、志愿设置
(一)体育、艺术类
1、“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1个预科志愿;
2、“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统招志愿;
3、“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
4、“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
5、“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
以上各批次的统招志愿设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1个专业,每个志愿设“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二)文史、理工类
1、“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1个定向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统招志愿设6个专业,定向志愿设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1个专业;
2、“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每个志愿设3个专业;
3、“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志愿设置为5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每个平行志愿设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3个专业;
4、“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志愿、3个专业;
5、“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3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1志愿和平行志愿设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3个专业;
6、“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2个统招志愿、1个定向志愿,每个统招志愿设3个专业,定向志愿设1个专业;
7、“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5个平行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1志愿和平行志愿设6个专业,预科志愿设3个专业。
以上各批的每个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三)中职单报类
1、“中职单报本科”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4个专业;
2、“中职单报高职”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6个专业。
以上各批的每个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四、平行志愿的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院校投放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是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相同,再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仍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再看数学。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招生
1.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
2.提前批录取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属部队院校,报考考生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和“军检”,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招收的“飞行技术与指挥”专业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二)香港、澳门高校招生
1.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1)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的规定,两所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等十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按学校要求登陆学校网站自主报名。考生高考成绩须达我省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经学校确认后录取的考生应于2011年7月7日前到各市(州、地)招生办办理确认手续,由地区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录取事宜。
2.澳门特区高校招生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五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各校招生网站报名。报考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两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三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其志愿必须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栏内,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投档安排在提前批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四)“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五)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考生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3.获得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
(1)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4.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5.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可不填专业代码)。
6.参加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相关空中乘务专业志愿。
7.体育、艺术兼报文史、理工类的考生,文史、理工志愿不能填报在“体育艺术类院校”志愿栏目内,只能填报在文史、理工类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相应栏目内。体兼理或体兼文和艺兼理或艺兼文科类考生的录取,先按考生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填报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全部落选后,方可转入考生所填报的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
(六)定向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继续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进行。经省教育厅同意,今年省内三所师范院校(铜仁学院、毕节学院、凯里学院)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本科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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