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九种行为视为违纪 被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
日期:2011/6/7 青岛早报
高考即将开始,教育部门提醒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根据《考生违规处理办法》,考生的九种行为将被视为违纪行为,如被发现,将取消该科目的成绩。
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未在规定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的。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相关艺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