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高考“针对考场偶发事件”新政
18日,山东省招考院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详细规定了33类在高考中可能出现的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如果在考场上遇到偶发事件,考生不用惊慌,听从考场考务人员安排即可。
忘带或遗失《准考证》
监考员先验证考生相貌,若与准考证存根上所贴照片相符,可安排考生进场应考,同时经流动监考员通知考生领队,要求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则掌握无准考证进场应考的考生情况。如果确系丢失,由县市招生办处理补发。
试卷与所考科目不符
监考员立即将试卷装入试卷袋内,密封。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安排考生在考场等候,并记住所耽误的考试时间。考点主考请示考区主任,启用备用试卷;另派未接触装错科目的流动监考员接替该监考员工作;原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装试卷科目考完为止。报经省招考院同意,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间,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忘带2B铅笔等考试用品 若个别考生忘记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或所带的笔写不出、数学科考试忘记带圆规和三角板等情况时,监考员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主考指示考务组提供,不够时可由本考场内监考员调剂。
考生突发晕场或疾病
监考员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经简易治疗能继续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难以坚持者,劝其退场治疗。主考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距离考试结束时间超过30分钟,则实行隔离治疗。
考试中需如厕或喝水
考试中途有考生需如厕的,监考员速与流动监考员联系及时报告考点主考。主考了解掌握情况,如属特殊病因,可指派2名同性场外流动监考员随其前往,但应寸步不离。考试中途考生提出要喝水的,监考员报告考点主考后,由流动监考员提供开水给场内监考员,再由监考员提供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