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五类高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日期:2011/5/6
2011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五类考生可享受地方性照顾政策。
五类地方性照顾政策为:一是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艺术特长生A级以上证书者,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二是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省级竞赛一等奖者,报考省内(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三是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赛区联赛一等奖者,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四是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五是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只加一项最高分。预科生、定向生、三校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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