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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咸阳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1/1/9 咸阳师范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2011年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专 业
层 次
学 制
科 类
拟招生
计划
收费标准(元/年)
招生范围
美术学(师范类)
(含国画、油画、书法方向,书法方向招生范围仅限于山东省)
本科
四年
105
7000
江苏、湖南、江西、山西、甘肃、山东
陕西、安徽、内蒙古
绘画(非师范类)
(含国画、油画方向)
本科
四年
100
9000
 艺术设计(非师范类)
(含环艺设计、动画及网页和企业形象设计、现代广告设计方向)
本科
四年
200
9000
音乐学(师范类)
(含声乐、器乐及钢琴方向)
本科
四年
150
7000
舞蹈学(师范类)
(含舞蹈芭蕾、舞蹈编导方向)
本科
四年
50
7000
艺术教育(师范类)
本科
四年
30
7000
音乐教育(师范类)
专科
三年
60
7000
陕西
美术教育(师范类)
专科
三年
60
7000
  注:专业收费标准及各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及各省招办2011年最新公布为准;在陕艺术类采用省统考、联考成绩。
  二、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招办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陕西省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按《咸阳师范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执行。
  三、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分值
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
素描
100
色彩
100
美术学(书法方向)
创作
100
临帖
100
音乐学
声乐;钢琴或其它乐器
60
视唱练耳
20
基础乐理
20
舞蹈学
软开度测试
10
基训课测试
30
即兴模仿测试
20
技巧测试
10
成品舞测试
30
艺术教育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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