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美术高考 > 招生简章

2011年深圳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1/1/4 深圳大学

深圳大学201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1980年,中国创办深圳经济特区;1983年,深圳经济特区创办深圳大学。

  学校坐落南山半岛,面临后海,遥对香港,环境优美,是深圳经济特区十大历史建筑之一,荣获全国校园建筑设计一等奖。

  建校28年,深圳大学紧随深圳特区快速发展。

  1995年,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

  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硕士学位授权。

  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博士学位授权。

  特区大学以最短的时间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本科教学学院23个。设有65个本科专业,71个硕士点(含6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3个博士点。现有专业涵盖了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目前,在校本科生25568人,全日制研究生3290人。

  学校坚持学科兴校和科研强校。建有理工类重点实验室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3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12个,省级名牌专业9个,拥有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03-2009年9月,全校共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解放军科技进步二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国家各部委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67项,拥有各类专科101项。

  学校聚合了一支优秀的教职工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426人。其中教授343人,副教授552人,博士790名。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国家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全国优秀教师等一大批高水平人才,平均年龄40岁。

  学校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125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44人,他们分别来自国内外多所著名高等院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其中有不少是取得过多项成果的著名专家、艺术家和学者。是一支学有专长、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朝气蓬勃的教学科研队伍。

  一、招生计划

  注:执行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二、报名与考试

  ㈠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㈡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仅限于广东考生):报考表演[影视戏剧、播音与主持、舞蹈、音乐表演、学前艺术(师范)]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11年2月10日至23日,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210.39.2.10:7001/szexam/bm/login.jsp(点击登录)进行预报名,并通过网上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注: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设考点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无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外省考生和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广东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⑴交验身份证原件、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广东考生报考表演(音乐表演)专业同时需提供艺考合格证】,留复印件;

  ⑵备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⑶缴交报名费:广东省音乐类考生200元,广东省外音乐类考生235元,广东省外美术类考生210元。

  ⑷认真填写或核对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㈢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

  ㈣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1.艺术设计: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美术学: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3.表演(影视戏剧):

  初试:⑴声乐;⑵文学作品朗诵;⑶集体小品。

  复试:⑴舞蹈;⑵双人或三人小品。

  4.表演(播音与主持):

  初试:自我介绍与自备稿件朗读(限时2分钟内)。

  复试:⑴即兴话题;⑵才艺展示。

  注:复试可化淡妆。

  5.表演(舞蹈):

  初试:⑴自选舞蹈片断(不超过2分钟);⑵基本功;⑶特长展示(综合素质)。

  复试:⑴技能技巧;⑵模仿;⑶即兴舞蹈;⑷口试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6.表演(音乐表演):

  ⑴主考项:声乐、器乐(各类中西乐器)、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

  ⑵必考项:视唱、练耳、乐理,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视唱为现场抽签考试;

  说明:①初试时只参加主考项术科考试;

  ②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主考项、必考项的考试;

  ③当主考项是作曲和时尚音乐编创与传播时,应加试钢琴或器乐;

  7.表演[学前艺术(师范)]:

  ⑴声乐:演唱歌曲一首(美声、民族任选其一);⑵形体展示(自选舞蹈片段);⑶钢琴(自选曲目);⑷美术(素描);⑸普通话(由考生自选内容朗诵)。

  三、录取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以专业考试成绩(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素描、色彩单科成绩依次排列)从高到低排序;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专业介绍

  1.艺术设计学院

  特别说明: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⑴艺术设计:

  ①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和居住空间室内设计的设计师,并能从事包括景观设计、艺术品陈设设计和设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表现技法,室内设计原理,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别墅设计,景观设计原理,社区环境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建筑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广场景观设计,图形创意,字体和编排设计及毕业设计等课程。

  ②平面设计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等方面的平面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标志设计,插图设计,图表设计,销售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CIS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毕业设计等课程。

  ③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意策划师和经理人。即具备设计艺术学知识,兼通管理学、营销学、广告学、传播学等学科知识,掌握整合营销传播(IMC)实务,能在设计、广告、动漫、游戏、企划、会展旅游、营销传播、文化传播、品牌顾问、传媒出版、艺术经营、商务咨询、公共事业、教育学术等机构及企业,从事创意策划及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如创意总监、营销总监、设计总监)。

  主要课程:图形创意、CIS设计、品牌整合设计、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传播学理论、文化创意产业概论、整合营销传播、广告策划、文化品牌营销、设计策划与管理、会展策划、动画导论、艺术品投资与营销、演艺营运与策划、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城市品牌战略与城市营销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⑵工业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工业新产品开发设计、造型设计、家具设计及展示设计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产品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计算机应用,设计管理,材料与工艺,设计方法论,人体工学,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⑶服装设计与工程: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好综合素,能够从事服装设计、品牌策划、品牌形象设计与管理、产品的陈列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和专卖店设计及市场营销与管理的专门人才。

  ①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

  主要课程:女装设计与工艺、男装设计与工艺、童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画技法,立体裁剪,中外服装史,设计管理学,服装产品设计与规划和毕业设计等课程。

  ②服装品牌策划与市场营销方向:

  主要课程:设计管理、服装品牌策划与推广、服装产品开发规划与整合、服装市场营销、时装广告与展示设计、品牌战略策划、时装摄影、品牌形象设计与策划、毕业设计等课程。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受限: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⑷动画: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系统掌握多媒体技术与动画市场的潮流资讯和行业信息,在电影、电视、传媒、互联网、游戏、建筑、工业、广告、视觉传达、数字娱乐等岗位上,从事动画创意设计、动画制作、动画编导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动画导论,原画与动画基础,三维动画、视听语言,摄影与摄像,动画前期创意设计,动画造型设计,非线性编辑,后期合成

相关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