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日期:2010/12/16 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
办学类型、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沈阳音乐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全额交纳该学年学费。
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二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处理,我院对其不存档、不转档。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注册资格。辽宁省内新生一律不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自愿。
就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校本部
教学单位 专业方向 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就读 地点 音乐学系 音乐学(含音乐理论、评论、编辑、管理与传播等) 音乐学 五年 8000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三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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