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甘肃省)
日期:2010/12/6 西北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招生范围 | 备注 |
050406 | 美术学 | 90 | 黑龙江、甘肃、
湖南、河北、安徽、河南、山西、浙江、陕西 |
甘肃省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西北师范大学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其它省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050408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 30 |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30 | |||
050404 | 绘画(中国画方向) | 25 | ||
绘画(油画方向) | 25 |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2011年) | 考试时间 (2011年) |
报名地点 |
甘肃 | 美术类 | 1月1日至2日中午12:00前 | 1月3日 |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康苑路) |
注:招生专业中美术类指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各专业方向。
三、考试内容
美术类(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380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二)考试费用
根据甘价费【2009】30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西北师范大学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4、美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西北师范大学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5、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我校在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6、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均使用甘肃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成绩,西北师范大学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附件: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
美术类统考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的试题模式。
2、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三、考试内容
1、素描
考试内容范围:静物、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等。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纸(考场提供),限用铅笔或炭笔(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18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透视;2.结构、体积、空间、质感;3.整体造型能力;4.素描理解能力和表现技法。
2、色彩
考试内容范围:静物(生活中常见物品)、风景等。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水彩纸或水粉纸(考场提供),限用水粉或水彩颜料(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18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2.色彩关系与色调;3.色彩造型能力;4.色彩表现技法的运用能力。
3、速写
考试内容范围: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纸(考场提供),限用铅笔或炭笔(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3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
1.构图、比例;2.透视、结构、空间;3.人物动态表现及整体概括能力;4.速写表现技法。
(二)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甘肃省)
美术类(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380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二)考试费用
根据甘价费【2009】30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西北师范大学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4、美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西北师范大学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5、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我校在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6、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均使用甘肃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成绩,西北师范大学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附件: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
美术类统考的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速写科目采用默写的试题模式。
2、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三、考试内容
1、素描
考试内容范围:静物、石膏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等。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纸(考场提供),限用铅笔或炭笔(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18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透视;2.结构、体积、空间、质感;3.整体造型能力;4.素描理解能力和表现技法。
2、色彩
考试内容范围:静物(生活中常见物品)、风景等。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水彩纸或水粉纸(考场提供),限用水粉或水彩颜料(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18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1.构图、比例;2.色彩关系与色调;3.色彩造型能力;4.色彩表现技法的运用能力。
3、速写
考试内容范围: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环境的组合。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素描纸(考场提供),限用铅笔或炭笔(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自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
考试时间:30分钟。
成绩评定知识要点:
1.构图、比例;2.透视、结构、空间;3.人物动态表现及整体概括能力;4.速写表现技法。
(二)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甘肃省)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 | 备注 |
050401 | 音乐学 | 40 | 甘肃 | 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 |
050403 | 音乐表演 | 100 | 甘肃、湖南、河北、内蒙古、河南、安徽、浙江、黑龙江 | 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2011年) | 考试时间(2011年) | 报名地点 |
甘肃 | 音乐学 | 1.9—1.10日 中午12:00前 |
1.11-1.15 |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康苑路) |
音乐表演 |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音乐学
音乐学专业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100分。
1、考试科目:①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②基本乐理。③音乐听觉。
2、考试内容:①声乐主科考试为面试,无伴奏清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四种。每位考生须演唱歌曲一首,曲目从附件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中选择,通俗唱法和原生态唱法可不受该规定曲目的限制。鉴于声乐考试不再使用全曲钢琴伴奏,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给出歌曲第一乐句的调高速度提示。(注:声乐专业考生须提前准备所演唱歌曲的第一乐句乐谱“简谱、五线谱均可”,并标明适合自己所演唱的准确调高。如歌曲中间有间奏引导的转调,也请提供乐谱并注明所转调高,以便钢琴引导)。
②器乐主科考试为面试,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每位考生考试限时约8分钟左右,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
③理论作曲考试为笔试,时间长度三小时。内容包括:和声写作、歌曲写作、织体写作、钢琴演奏。
④基本乐理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小时。
⑤音乐听觉考试为笔试,采用录音播放听记方式,时间长度约40分钟。
3、计分办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主科70%,基本乐理10%,音乐听觉20%。
4、考试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
音乐学专业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100分。
1、考试科目:①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②基本乐理。③音乐听觉。
2、考试内容:①声乐主科考试为面试,无伴奏清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四种。每位考生须演唱歌曲一首,曲目从附件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中选择,通俗唱法和原生态唱法可不受该规定曲目的限制。鉴于声乐考试不再使用全曲钢琴伴奏,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给出歌曲第一乐句的调高速度提示。(注:声乐专业考生须提前准备所演唱歌曲的第一乐句乐谱“简谱、五线谱均可”,并标明适合自己所演唱的准确调高。如歌曲中间有间奏引导的转调,也请提供乐谱并注明所转调高,以便钢琴引导)。
②器乐主科考试为面试,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每位考生考试限时约8分钟左右,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
③理论作曲考试为笔试,时间长度三小时。内容包括:和声写作、歌曲写作、织体写作、钢琴演奏。
④基本乐理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小时。
⑤音乐听觉考试为笔试,采用录音播放听记方式,时间长度约40分钟。
3、计分办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主科70%,基本乐理10%,音乐听觉20%。
4、考试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我校单考成绩,总分100分。
1、考试科目及内容为:①主科(占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三科中任选一项。声乐(含美声唱法、民
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我校单考成绩,总分100分。
1、考试科目及内容为:①主科(占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三科中任选一项。声乐(含美声唱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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