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各省艺术专业录取分数
湖南省(分文理,共60计划):
音乐学:录取文化最低分333,专业最低分215,总分566-596;
舞蹈学:录取2人,录取文化分352-370,平均分361,专业分215-226,总分578-585;
美术学艺术设计:录取文化最低分370,专业223,录取总分610-635。
美术学(书法):文科录取文化分385-474,专业分234-257,录取总分638-724;
理科录取文化分335-452,专业分222-246,录取总分567-677。
江苏省(不分文理,共80计划,录80人):
音乐学:29计划,投56人,录取文化分200-281,平均分235.9,总分484.4-549.2;
舞蹈学:5计划,投7人,录取文化分172-239,平均分212.6,总分467-481.8;
美术学8计划,艺术设计28计划;共投67人。其中美术学录取文化分191-278,平均分243.9;艺术设计录取文化分194-291,平均分243.5。录取总分473.5-529。
美术学(书法):10计划,投16人,录取文化分191-270,平均分229.7,录取总分457.4-511.2。
安徽省(不分文理,共45计划,录24人):
音乐学:14计划,投2人,录取文化分323-327,平均分325,总分564.5-571.5;
舞蹈学:4计划,无生源;
美术学10计划,录5人;艺术设计15计划,录15人。其中美术学录取文化分308-344,平均分322;艺术设计录取文化分308-407,平均分350。录取总分547-647。
美术学(书法):2计划,录2人,录取文化分317-392,平均分354.5,录取总分549.8-622.4。
山西省(不分文理,共50计划,共录42人。一志愿录38人,二志愿录4人):
音乐学:10计划,录6人,录取文化分345-454,平均分388.5,总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