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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创业可获 十万资助资金

日期:2010/7/23 

      记者昨天从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获悉,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于近期回国的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在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将可获得政府一次性十万元的资助资金。

  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评审工作每季度评审一次。留学人员可向所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器、科技园等服务机构提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组织评审。申报人本人需在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时到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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