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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6日第十二届《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比赛》中国赛区比赛开始

日期:2010/7/20 

       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为指导机构、国际艺术家音乐与舞蹈(加拿大)协会主办的第十二届《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比赛》中国赛区的比赛将于2010年9月26日至10月1日在重庆示范大学音乐学院举办。
     《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比赛》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作指导机构、由国际机构与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为获奖选手提供丰厚奖学金、国际艺术家音乐与舞蹈(加拿大)协会举办的、集音乐比赛和音乐交流于一体的国际性大赛。
      协会自1998年成立以来已举办了十一届国际比赛,共有来自德国、匈牙利、意大利、荷兰、英国、日本、美国、中国、韩国、台湾、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众多的优秀选手参加了这项比赛。
      比赛的历届评委都由世界各国的著名音乐家担任,使比赛的国际性、专业性和公正性受到各国选手的广泛赞誉。许多青年音乐家通过这项比赛有的进入到更高的音乐学府深造,有的成为知名音乐家和知名教授。目前,《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比赛》已经成为一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赛,得到了世界各国音乐界的广泛推崇。
      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比赛》设有声乐、钢琴、小提琴和管乐四大类比赛项目,是比赛种类比较齐全、参赛选手相应较多的国际大赛。尤其是在声乐类比赛中不仅有古典美声的比赛,还有包括音乐剧、灵歌、爵士歌曲、蓝调歌曲和流行歌曲等现代声乐的比赛,使这项比赛较其它国际音乐比赛有了更多的现代音乐气息,这也为中国众多优秀的流行乐歌唱家们提供了展现音乐才华的国际舞台。同时,比赛组委会对来自新疆、西藏、内蒙、青海及边远地区的参赛选手将予以特殊的鼓励政策,以促进这些地区的音乐发展。2010年起,这项国际比赛设立中国赛区,是源于近二十年来中国在音乐普及音乐教育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选手只有在中国赛区获胜后才能赴加拿大参赛,并将得到一定得资助,这对众多的中国选手不必花费昂贵的国际旅费,就能参加这项国际大赛是个极大的帮助。
      在中国赛区比赛的决赛阶段,比赛国际机构将派出国际评委们来中国,与中国评委们共同进行严格而公正的评判。获奖选手不仅能获得比赛国际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还将被比赛的后援机构——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录取留学或深造,并由国际机构与多伦多音乐学院联合向获奖者提供奖学金资助。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项重大的国际比赛将从2010年开始,在声乐类比赛中设立中国民族声乐的比赛项目,这对有着七千年文化底蕴、在二十一世纪注重提高软实力、输出民族文化的中国来说,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中国璀璨的民族音乐终将在不懈努力的传播中,被世界各国听众了解、理解、欣赏直至热爱,在国际舞台上得到应有的重要地位。
      在大赛期间,由担任国际评委的国际、国内著名音乐家们为各类项目的选手举办大师公开专业辅导课。
《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比赛》参赛选手的年龄设为6周岁至48在周岁,这为许多以往因年龄被其它比赛排除的中国优秀选手创造了登上国际竞技舞台、进行国际音乐交流、得到国际认证的机会。
《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比赛》历届评委会
评选委员会名誉主席:     
莫莲 ? 弗莱斯特女士
(Maureen Forrester加拿大著名女中低音歌唱家)
评选委员会主席:         
叶曲凌先生
(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院长)
评选委员会艺术总监:     
威廉 ? 肖可夫先生
(Wiiliam Shookoff著名指挥家和音乐指导,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执行院长)
历届国际评委:               
朱塞比 ? 帕斯特罗先生
(Giuseppe Pastorello 意大利贝利尼音乐比赛主席)
斯泰法诺 ? 帕格利安尼先生
(Stefano Pagliani国际著名意大利小提琴演奏家)
弗兰奇思克 ? 努内斯先生
(Franciso Nunez墨西哥著名指挥家)
奥斯卡 ? 莫勒斯沙先生
(Oszka Morzsa匈牙利著名钢琴家)
亚历山大 ? 卫普林润斯基先生
(Alexander Veprinsky乌克兰著名指挥家)
亚历山大 ? 凯斯先生
(Alexander Kats俄罗斯著名钢琴家)
刘玉梅女士
(加拿大著名女高音歌唱家、意大利斯卡拉歌剧院特邀歌唱家)
杰弗里 ? 巴特勒先生
(Geoffrey Butler多伦多合唱团体艺术总监)
 
第十二届《加拿大国际艺术家音乐比赛》中国赛区比赛章程
一、     比赛目的:
发现国际性的音乐人才,并帮助他们走向国际音乐舞台。
二、    比赛日程: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9月20日
      选手报到:2010年9月25日(报到地点9月20日确定)
      初赛时间:2010年9月26日–27日
      复赛时间:2010年9月28日
      决赛辅导:2010年9月29日
      决赛时间:2010年9月30日
      获奖者音乐会:2010年10月1日。
注:1)比赛地点: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重庆师范大学园区虎溪)
      2)各类别的初赛、复赛、决赛辅导、决赛分别在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内四个比赛场地同时进行。
      3)各赛组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完成初赛、复赛和决赛。
      4)各赛组比赛日程的长短,组委会可根据各赛组参赛选手的人数酌情进行调整。
5)获奖者音乐会由各类别、各年龄组一等奖获奖者演出。
6)获奖者音乐会地点:重庆巴渝剧院。
三、比赛项目:
    1、声乐类:A、古典美声。B、现代声乐。C、民族声乐。
    2、钢  琴。
    3、小提琴。
    4、管  乐:A、长笛,B、单簧管,C、双簧管,D、萨克斯管,
    5、大管,F、小号,G、圆号,H、长号。
四、参赛资格:
    1、选手要求:
       1)年龄在6周岁至48周岁(1962年7月30日以后至2004年7月30日以前出生者)。
       2)各地艺术院团演员、艺术院校师生、学习音乐者。
    2、比赛按年龄段分为七个赛组:
       第一组: 6周岁– 11周岁
       第二组:12周岁– 17周岁
       第三组:18周岁– 23周岁
       第四组:24周岁– 29周岁
       第五组:30周岁– 35周岁
       第六组:36周岁– 41周岁
       第七组:42周岁– 48周岁
五、参赛要求:
    1、要求总则:
A、参赛选手须准备三首不同时期、不同风格、不同作曲家创作的音乐作品。
B、选手可自选一首中国作品。
C、选手演唱的歌词中,不能有反华、分裂祖国、种族歧视、色情猥亵等不良寓意的内容。
D、所有参赛曲目都必须背谱演唱或演奏。
E、选手在决赛中必须演唱或演奏一首与前面比赛曲目不同的作品。
F、古典美声与民族声乐、小提琴、管乐选手一律使用钢琴伴奏。选手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由比赛组委会提供的指定钢琴伴奏(须由选手提供钢琴伴奏谱并缴纳伴奏费)。
G、现代声乐类选手也可使用自带MD或DVD盘伴奏。
H、参赛曲目的规定时间长度:
a)预赛:3分钟以内;
b)复赛:4分钟以内;
c)决赛:5分钟以内;
d)获奖音乐会:6分钟以内。
        I、评委有权利现场决定选手演奏、演唱的时间长度。
        J、选手必须衣着整洁、也可穿演出服装参赛。
       2、曲目选择:
       A、古典美声: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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