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原则

日期:2010/7/9 湖北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
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综合折算录取分数线(湖北籍考生)
2010.7.9招生办公室发布
湖北美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
湖北籍考生文化和折算控制分数线
专 业
文化控制分数线
折算控制分数线
中国画
322
260.5
书法
346
302.2
油画
324
259.2
版画
312
250.7
插画艺术
291
251.4
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
325
257.8
水彩画
290
244.8
动画
306
260.8
影像媒体艺术
343
262.3
雕塑
324
257.5
陶瓷艺术
311
250.1
视觉传达艺术
308
258.0
印刷图形设计
304
252.4
摄影
326
256.8
环境艺术设计
302
264.5
服装艺术设计
312
262.1
纤维艺术设计
292
241.2
工业设计
293
261.3
展示设计
294
257.3
美术教育
302
252.5
艺术教育
328
282.0
服装表演与设计
196
专业分    男:246
        女:240
艺术管理
文科:488            理科:506
美术学(史论)
艺术设计学
湖北省考生录取原则:
1.文化分和折算分均过线,且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高考文化成绩在400分以上(含400分),可不受语文或英语单科限制。
2.折算方式:书法、艺术教育专业折算方式为(专业×0.4)+(文化×0.6);其他专业折算方式为(专业×0.7)+(文化×0.3)。
3.服装表演专业不受单科成绩限制,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专业成绩优秀、符合我院优录政策的考生(优录政策见我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六章第十九条)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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