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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0年高考录取工作于7月1日开始

日期:2010/7/1 
      随着7.1万余份高考成绩通知单陆续送到考生手中,截至6月27日,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已全部揭晓。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2010年,天津市将划定4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7月1日起,各类高校的录取工作将按照顺序依次开始。

  ■录取时段

  7月1日至8月上旬

  从7月1日开始,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提前本科录取院校,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录取院校按照批次录取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其中,7月中旬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一批(含A、B类院校)余缺计划,考生填报本科一批征询志愿;7月下旬市高招办公布本科二批(含A、B两个阶段)余缺计划,考生填报征询志愿;7月下旬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录取。8月上旬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普通高职高专录取院校依次进行录取。

  ■录取程序

  本科A类平行志愿

  1.提前本科录取院校和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艺术特长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录取;2.本科一批A类录取院校、本科一批B类录取院校的录取和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录取院校的录取;3.本科二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二批B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二批征询志愿录取院校;4.本科三批A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B阶段录取院校、本科三批征询志愿录取院校;5.高职高专提前录取院校、高职高专A阶段录取院校、高职高专B阶段录取院校和高职高专征询志愿录取院校的录取。

  本科一批A类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实行一次性投档,其他批次院校录取时,所有第一志愿院校录取结束后,才能进行第二志愿院校的录取。

  录取时,招生院校先根据考生的报考情况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市高招办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进行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同时,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市高招办。如果院校招生计划还没有完成,市高招办按招生院校剩余的计划数为院校补充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再由招生院校审阅并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退回,依此类推,直至招生院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分数线划定

  划定4条批次录取分数线

  1.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文、理两类,按照线上人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分别确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标准。2010年,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天津市将划定4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招生院校调档线,是招生院校为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按照文史或理工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调阅考生档案时所形成的最低分数。当院校生源充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高于或同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同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招生院校录取线,是指招生院校在一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分文史、理工类所录取考生中的最低分数。

  权威

  解读

  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

  录取将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为更好适应高校招生改革的需要,选拔到更加适合高校培养要求的学生,同时也使学生能从多方面展示自己的才能,天津市逐步构建对学生的多元评价体系。

  录取时,高校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根据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电子档案中呈现的学业评价和非学业评价内容,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在津招生的高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确定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建全市高招咨询网络

  各区县高招办将分别设立高招咨询接待站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咨询工作,以方便群众和为考生提供就近、及时、便捷的服务为原则,将高校招生考试咨询工作重心下移,建立由市、区(县)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组成的咨询工作网络。市高招办设立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咨询办公室,各区县高招办设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咨询接待站。同时,市内各高校招生办公室设立咨询接待室,以满足广大考生的需求。遇有问题,考生可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本考区及相关招生院校咨询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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