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北高考招生变动
从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河北省高招录取政策将进行微调,所有批次不再设三志愿、录取的整体时间也比去年减少半个月。这些调整将对考生带来哪些影响,考生又该注意些什么?
所有批次不再设三志愿
政策:2010年将取消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的三志愿,生源不足时,在二志愿征集的考生中降分录取;专科三批只设一志愿,不再进行征集志愿,生源不足直接降分录取。
解读:从去年录取情况看,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的三志愿以及专科三批二志愿填报人数都比较少,通过降分录取完全可以满足院校的招生需求。多进行一次征集志愿不仅浪费时间,还会牵扯考生精力。
分段填报志愿时间有调整
政策:今年高招录取将调整分段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6月24日16时至6月27日18时填报本科二批及以前的各批次和对口本科批第一志愿;在本科二批二志愿征集期间,填报本科三批的一志愿;在本科三批二志愿征集期间,填报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和对口专科批的一志愿;在专科二批二志愿征集期间,填报专科三批的一志愿。整个录取工作预计至8月21日结束,比去年提前半个月。
解读:这样做主要是为方便考生,减少考生的填报次数,“河北考生中农村考生占很大比例,有很多考生家中没有电脑,每次填报志愿都要到县城,往返非常麻烦。”
此外,录取时间缩短后,也有利于高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不必因为开学时间太晚而影响教学进度。
体检信息可远程网上采集
政策:2010年河北省将进行远程网上采集考生体检信息方式试点改革。进行试点改革的体检站,可采取远程登录体检信息管理系统的方式采集考生体检信息。未实行体检信息远程网上采集方式的市,仍沿用往年的采集方式。
解读:实行体检信息远程网上采集方式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人为的失误。进行远程网上采集后,考生的体检结果可以在体检结束后由计算机生成,如果考生有问题可以当场申诉,如果没有问题就当场签字,从而减少高考(论坛)体检过程中的作弊几率。
鼓励和支持招生学校实行按类招生
政策:从2010年开始,除少数确实不适合按类培养的学校或院、系之外,鼓励和支持招生学校特别是省属学校选择部分院、系实行按类招生。过去没有实行的学校,可以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已经试行几年的学校,继续扩大范围,加大按类招生人数的比例。
解读:高等学校实行按类招生有利于学生选择专业,减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盲目性,相应提高学生专业志愿满足率和学校报到率;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后续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更好地整合师资、课程等教育资源;也有利于深化人才培训模式改革,拓宽专业面向,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我省艺术专业联合考试大纲进行调整
政策:从2010年开始,我省艺术专业联考大纲调整,其中美术类专业联考素描、色彩和速写科目分值将由原来的200分、200分和100分,调整为每科100分,满分300分;速写测试时间由原来的20分钟增加至30分钟。舞蹈类专业联考从音乐联考中分离出来,单独一类组织测试,测试内容调整为舞蹈专项、即兴舞蹈和节奏测试,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不再进行乐理和音乐素质测试。
解读:为更加准确地反映招生院校和考生的需求,根据国家对艺术统考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艺术类考生的愿望,经过专家反复论证,考虑到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际,我省对艺术专业联考大纲进行调整。大纲具体内容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查询。
享受照顾考生信息公开公示
政策:拟享受照顾的考生,须于5月5日至6日携带相关证明、证书到县招办进行验证登记。市、县招办和有关中学要会同公安、民族事务等部门联合审查考生户籍、民族等特征信息,将本地区内享受照顾的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和班级及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县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解读:录取中允许增加分值的项目分为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项目两部分,增加的分值在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未交验相关的证明、证书或交验未进行公示的,录取时一律不予照顾,以确保公平公正。(河北日报)
河北2010年高考18种情况可加分
今年在高招录取中允许增加分值的项目分为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项目两部分,增加的分值在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符合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交验相关证明或证书。
教育部确定允许增加分值的项目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增加20分;
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增加10分;
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增加10分;
③烈士子女增加20分;
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
⑤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省招生委员会确定允许增加分值的项目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增加20分;
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增加10分;
③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者(如同一获奖项目有多人合作完成,只取前三名)增加5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增加20分;
②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增加10分;
③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5分;
④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学员增加10分;
⑤侨眷高知子女增加10分。
(三)对口招生除参照执行以上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对口考生报考对口招生院校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增加20分;
②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增加20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项增加分值条件的考生,允许增加的分值不能累加,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