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锦州市高考志愿填报
日期:2010/6/9 锦州新闻网
锦州市招考办 于向洋
一、关于2010年高考报考和招生计划
(一)报名情况
今年我省共有240129人报考(不含中职升高职、实践班、小教师资班、单独考试人数)。其中文史54224人;理工158900人;艺术21950人;体育5055人。
(二)计划情况
省招考办汇编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在辽宁省分类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是考生了解院校招生信息、填报高考志愿的主要依据。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主要包括普通高校在我省招生的专业、层次、批次、计划招生数和部分专业报考要求。具体包括:录取批次;类别(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科类(文史类、理工类);招生专业和人数;高校校部地址和部分专业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学费标准均为上一年度,部分高校按学分收费,实际收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最新标准执行);外语语种;学制;生源范围;学校编码和专业编码。
今年全国共有1448所普通高校在我省安排招生,招生计划209063人:本科117463人,其中普通文史类25209人;普通理工类78660人;艺术文史类10479人;艺术理工类1565人;体育文史类387人;体育理工类1163人。专科(高职专科)91600人,其中普通文史类26477人;普通理工类59856人;艺术文史类3916人;艺术理工类665人;体育文史类306人;体育理工类380人。凡艺术类招生计划中招生计划数为“0”的,是指该院校未做分省招生计划,全国统招。
二、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关于填报志愿和补报志愿的时间、地点、手续、程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1.填报志愿时间和地点。填报志愿的工作时间是6月15日至23日,各县(市)区招生办向市招办报送时间为6月22日下午3点前,对考生和高中填报时间和上报时间,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自行安排。本、专科志愿须同时填报。
应届考生在毕业学校填报;往届考生到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或学校填报。
2.填报志愿手续和程序。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到接纳报名的单位领取《考生志愿表》。志愿表必须由本人填写、填涂。志愿表信息录入计算机后,打印出本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确认签字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如果不按规定参加志愿填报、不在规定时间校对签字,以及委托他人(包括父母、老师等)代填、代报、代校、代签以及本人拒签、错填、错报、漏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补报志愿时间和地点:
(1)今年我省除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外,其他各批次均不设批次服从志愿,采取各批次(段)院校录取结束后补报补录的办法。即:对于高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段)录取结束之日后立即向社会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补报志愿,视为自动弃权。
(2)补报志愿时间:
①普通类一批本科A段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14日8:00—12:00;
②普通类一批本科B段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00—12:00;
③普通类二批本科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25日8:00—17:00;
④普通类三批本科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8月1日8:00—17:00;
⑤普通类专科(高职专科)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8月9日8:00—17:00。
(3)补报志愿地点是:应届考生在毕业生学校补报;往届考生在报名时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或学校补报。
(4)补报的征求志愿设置:一批A段和B段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他各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参考的院校志愿。同时,征求志愿的每个批次后设批次服从志愿。各批次剩余计划征求志愿补充录取时,先在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按补报志愿投档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将适当降低分数,按照考生补报志愿投档录取(原志愿作废)。
4.志愿安排和填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从考生报考类别的角度看规定和要求,今年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按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招生院校(专业),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招生院校(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招生的院校(专业)。
(2)从志愿表设置情况的角度看规定和要求,考生志愿表分别按201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一)》、《考生体育类志愿填报表(二)》、《考生艺术类志愿填报表(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四)》设置。
①报考普通类本、专科院校(含提前批次)须填写表(一);
②报考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须填写表(二),如果想兼报普通类本、专科院校文科或理科志愿须同时填写表(一);
③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须填写表(三),如果想兼报普通类本、专科院校文科或理科志愿须同时填写表(一);
④报考自主招生或艺术特长生志愿须填写表(四),如果想兼报普通类本、专科院校文科或理科志愿须同时填写表(一)。
(3)从录取顺序的角度看规定和要求:
①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或者取得了合格证不想参加艺术类录取了,只须填写《志愿填报表一》,不要填写《表三》;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文科、理科)院校志愿,录取时,考生的艺术类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②填报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
③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
④填报艺术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
(4)从招生院校特殊性的角度看规定和要求,军队、公安、航海类专业本科院校单设志愿栏提前录取。提前专科学校单设志愿栏,与提前录取的本科院校同批录取。
(二)关于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和院校安排
今年我省高校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录取顺序和院校安排如下:
1.普通类(文史、理工):
(1)提前批次录取本科和专科院校均设两个有序志愿、无条件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安排:提前批次录取(本科、专科)院校为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专业)、公安现役院校、航海类院校(专业)、海关院校和经教育部、省招考委同意的院校、专业(如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省招生纳入统一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
(2)第一批次录取本科A段和B段院校设A、B、C三个平行志愿。院校安排:第一批次录取本科(含A段和B段)院校为国家重点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省招考委同意进入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
(3)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均设两个有序志愿和7个平行参考志愿。院校安排: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专业)和教育部、省招考委同意进入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本科院校所属独立学院和部分民办高校。专科批次录取学校为除提前专科外所有专科层次的学校(专业)。
2.艺术类(文史、理工):
(1)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设1个志愿。院校安排: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7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以及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
(2)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均设1个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安排: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除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外所有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本科院校所属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文史、理工)本科录取在提前批次进行。
(3)专科批次录取院校设两个有序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学校安排:专科批次录取学校为所有专科层次的学校(专业)。艺术类专科专业在普通类本科录取结束后,普通专科批次录取前录取。
3.体育类(文史、理工):
(1)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均设1个志愿、两个平行参考志愿、无条件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安排: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国家重点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省招考委同意进入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专业)。专科批次录取院校为所有专科层次的院校(专业)。
(2)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只设1个志愿。院校安排: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本科院校所属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在普通类相应批次之前提前一个批次进行。即体育类第一批次与普通类的提前批次同时录取,依此类推。
4.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单设志愿表(四),设1个院校志愿。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须将选报院校填报在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
(三)关于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线、录取线的划定和确定
1.各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的划定及相关院校、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执行办法: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语、数、外、小综合四科成绩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对高校录取成绩的最基本要求。除按政策降分外,原则上不能突
一、关于2010年高考报考和招生计划
(一)报名情况
今年我省共有240129人报考(不含中职升高职、实践班、小教师资班、单独考试人数)。其中文史54224人;理工158900人;艺术21950人;体育5055人。
(二)计划情况
省招考办汇编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在辽宁省分类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是考生了解院校招生信息、填报高考志愿的主要依据。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必须全面了解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主要包括普通高校在我省招生的专业、层次、批次、计划招生数和部分专业报考要求。具体包括:录取批次;类别(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科类(文史类、理工类);招生专业和人数;高校校部地址和部分专业办学地点;学费标准(学费标准均为上一年度,部分高校按学分收费,实际收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最新标准执行);外语语种;学制;生源范围;学校编码和专业编码。
今年全国共有1448所普通高校在我省安排招生,招生计划209063人:本科117463人,其中普通文史类25209人;普通理工类78660人;艺术文史类10479人;艺术理工类1565人;体育文史类387人;体育理工类1163人。专科(高职专科)91600人,其中普通文史类26477人;普通理工类59856人;艺术文史类3916人;艺术理工类665人;体育文史类306人;体育理工类380人。凡艺术类招生计划中招生计划数为“0”的,是指该院校未做分省招生计划,全国统招。
二、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关于填报志愿和补报志愿的时间、地点、手续、程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1.填报志愿时间和地点。填报志愿的工作时间是6月15日至23日,各县(市)区招生办向市招办报送时间为6月22日下午3点前,对考生和高中填报时间和上报时间,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自行安排。本、专科志愿须同时填报。
应届考生在毕业学校填报;往届考生到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或学校填报。
2.填报志愿手续和程序。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到接纳报名的单位领取《考生志愿表》。志愿表必须由本人填写、填涂。志愿表信息录入计算机后,打印出本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确认签字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如果不按规定参加志愿填报、不在规定时间校对签字,以及委托他人(包括父母、老师等)代填、代报、代校、代签以及本人拒签、错填、错报、漏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补报志愿时间和地点:
(1)今年我省除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外,其他各批次均不设批次服从志愿,采取各批次(段)院校录取结束后补报补录的办法。即:对于高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段)录取结束之日后立即向社会公布,在相应批次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补报志愿,视为自动弃权。
(2)补报志愿时间:
①普通类一批本科A段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14日8:00—12:00;
②普通类一批本科B段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00—12:00;
③普通类二批本科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25日8:00—17:00;
④普通类三批本科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8月1日8:00—17:00;
⑤普通类专科(高职专科)院校补报志愿时间为8月9日8:00—17:00。
(3)补报志愿地点是:应届考生在毕业生学校补报;往届考生在报名时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或学校补报。
(4)补报的征求志愿设置:一批A段和B段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他各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参考的院校志愿。同时,征求志愿的每个批次后设批次服从志愿。各批次剩余计划征求志愿补充录取时,先在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按补报志愿投档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将适当降低分数,按照考生补报志愿投档录取(原志愿作废)。
4.志愿安排和填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从考生报考类别的角度看规定和要求,今年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按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招生院校(专业),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招生院校(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招生的院校(专业)。
(2)从志愿表设置情况的角度看规定和要求,考生志愿表分别按201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一)》、《考生体育类志愿填报表(二)》、《考生艺术类志愿填报表(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考生志愿填报表(四)》设置。
①报考普通类本、专科院校(含提前批次)须填写表(一);
②报考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须填写表(二),如果想兼报普通类本、专科院校文科或理科志愿须同时填写表(一);
③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须填写表(三),如果想兼报普通类本、专科院校文科或理科志愿须同时填写表(一);
④报考自主招生或艺术特长生志愿须填写表(四),如果想兼报普通类本、专科院校文科或理科志愿须同时填写表(一)。
(3)从录取顺序的角度看规定和要求:
①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或者取得了合格证不想参加艺术类录取了,只须填写《志愿填报表一》,不要填写《表三》;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文科、理科)院校志愿,录取时,考生的艺术类专业志愿优先录取。
②填报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
③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
④填报艺术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本、专科)院校志愿;
(4)从招生院校特殊性的角度看规定和要求,军队、公安、航海类专业本科院校单设志愿栏提前录取。提前专科学校单设志愿栏,与提前录取的本科院校同批录取。
(二)关于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和院校安排
今年我省高校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录取顺序和院校安排如下:
1.普通类(文史、理工):
(1)提前批次录取本科和专科院校均设两个有序志愿、无条件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安排:提前批次录取(本科、专科)院校为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公安(司法)院校(专业)、公安现役院校、航海类院校(专业)、海关院校和经教育部、省招考委同意的院校、专业(如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省招生纳入统一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
(2)第一批次录取本科A段和B段院校设A、B、C三个平行志愿。院校安排:第一批次录取本科(含A段和B段)院校为国家重点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省招考委同意进入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
(3)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均设两个有序志愿和7个平行参考志愿。院校安排: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专业)和教育部、省招考委同意进入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本科院校所属独立学院和部分民办高校。专科批次录取学校为除提前专科外所有专科层次的学校(专业)。
2.艺术类(文史、理工):
(1)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设1个志愿。院校安排: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7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以及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
(2)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均设1个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安排: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除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外所有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本科院校所属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文史、理工)本科录取在提前批次进行。
(3)专科批次录取院校设两个有序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学校安排:专科批次录取学校为所有专科层次的学校(专业)。艺术类专科专业在普通类本科录取结束后,普通专科批次录取前录取。
3.体育类(文史、理工):
(1)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均设1个志愿、两个平行参考志愿、无条件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安排:第一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国家重点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省招考委同意进入本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第二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专业)。专科批次录取院校为所有专科层次的院校(专业)。
(2)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只设1个志愿。院校安排:第三批次录取本科院校为本科院校所属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在普通类相应批次之前提前一个批次进行。即体育类第一批次与普通类的提前批次同时录取,依此类推。
4.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单设志愿表(四),设1个院校志愿。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须将选报院校填报在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
(三)关于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线、录取线的划定和确定
1.各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的划定及相关院校、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执行办法: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办法。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语、数、外、小综合四科成绩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对高校录取成绩的最基本要求。除按政策降分外,原则上不能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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