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艺术类招生政策出台
日期:2010/6/7
记者6月5日从黑龙江省招办获悉,201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政策已经出台,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且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录取结果将于7月10日后公布。
据了解,今年凡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高考,并须参加全省或高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考生志愿设置上,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及高职(专科)批分别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两个专业志愿。考生须按全省统一填报志愿时间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即本科6月15日8时至6月21日8时填报,高职(专科)7月27日8时至30日8时填报。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除文理科提前批次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以高考后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
同时,今年在黑龙江省招生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共44所,这些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分数线,录取事宜均由院校负责。其投档及录取办法是:省招考办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7月10日后通过“龙招港”网站陆续公布录取结果。省招办还表示,艺术类本科一二批及高职(专科)批投档方式将分三种:在文化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在专业课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按合成分数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凡报考美术类未取得专业课全省统考或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本科层次不能被录取。各高校的具体录取办法均在其本校招生章程公布,考生应登陆拟报志愿高校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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