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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动画学院录取原则

日期:2010/5/27 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招收艺术文专业,其他专业文理兼招
  2.所有专业语种不限,但录取后只提供英语种教学,录取时外语分有适当要求;
  3.在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美术类、编导类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专业课线上成绩6:4比例录取;播音类专业录取时按文化、专业课线上成绩4:6比例录取。认可联考成绩的省份,录取时根据各省投档原则制定录取原则,请考生参考我院2010年在各省公布的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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