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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章程

日期:2010/5/19 上海理工大学
  一、招生计划
  1.2010年我校在上海地区招收艺术类考生120名,文理统招,具体如下表:
  
  
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高考
语种
备注
动画
25
四年
10000元/学年
英语
不招色盲、色弱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
3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
20
艺术设计(印刷美术设计)
15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
15
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15
  具体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上海以外地区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报名、考试
  
  凡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动画等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统考成绩。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关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录取原则
  
  1.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0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在投档范围内,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市实际情况,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含校内加分。
  
  如当地省级招办对总分另有统一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
  
  4.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作不予注册和退档处理。
  
  四、监督、咨询
  
  1.为做好2010年艺术类的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监察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咨询电话:021-55270799监督电话:021-55270716
  
  学校网址:www.usst.edu.cn招生网址:zhaoban.us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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