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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详解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条件及各种标准

日期:2008/11/13 不详
增加分数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高中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文件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由省教育厅评选);全省优秀中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青海省委、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学生联合会四部门评选);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共青团青海省委评选)(须将审批文件复印件和证书原件装档),增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须提供由省级表彰的证书和详细材料),增加10分投档;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以教育部网上公布名单为准),增加10分投档;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二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增加10分投档;

    6.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须经青海师范大学体育系组织测试并认定),增加10分投档;

    7.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全省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册、有关文件和获奖证书),增加20分投档。

    降低分数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降低10分投档;

    2.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1993年6月1日前),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子女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由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民政部门证明考生家长工作年限,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时间,增加10分投档。其中,从初中一年级起一直在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

    3.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条件

    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加分标准:在向中央部委院校投档时,增加20分投档;在向省属高等学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35分加分投档,给西宁、海东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增加20分投档。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省招办予以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选择专业是填报志愿中的一件大事,如果考生填报的相关专业与身体素质不相符,录取时,学校可以因考生不符合体检要求退档,导致考生落榜。为了让考生在体检的时候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并在接下来填报志愿的时候避开“雷区”,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负责人。

    避开“雷区”填志愿

    据了解,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患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2.患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患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精神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患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患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查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何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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