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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合作培养美术学硕士研究生

日期:2010/4/6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 德国柏林艺术大学合作培养美术学硕士研究生2010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MOE33DE1A20060144N),中国美术学院中德美术学项目继续招收第五期(2010级)美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该项目是中国美术学院和著名的柏林艺术大学精诚合作的结果,也是国内美术教育界唯一最高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学位项目,其跨文化跨学科的教学理念,把培养具有多元文化判断力和艺术(设计)创造力的高级人才作为自己的目标。首届学生于2009年春毕业,就业率达90%以上。

  二、报名条件

  根据中国有关教育法规和柏林艺术大学制定的《入学规则》,报名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

  2) 身体健康(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

  3) 已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大学艺术类本科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

  4) 大学英语三级(或以上)考试合格,或者具有初级德语学习经历。

  三、报名、咨询

  1)报名咨询:电话:0571-87164779;E-Mail: caacdk@vip.163.com;传真:0571-87164651;

  2)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日 — 21日;

  3) 报名方式:详见中国美术学院网站www.caa.edu.cn 。

  四、入学考试

  1) 考试方式:由柏林艺术大学出题进行命题创作,随后对考生进行面试;

  2)考试时间:2010年4月 23 日-25 日。

  五、录取、学费

  1) 根据报考作品、命题创作和面试三项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生。录取名额为40名左右;

  2)被录取的新生将于2010年9月入学;

  3) 学费标准:美术学(综合艺术、综合设计)每学年六万元(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核);

  4)报到时须一次缴清一学年学费,然后进行注册。

  六、学制、教学

  根据柏林艺术大学制定的《学习规则》,本研究生课程的学制为两年半,每学年有5个月的专业课由柏林艺术大学安排教授承担;其余4个月的专业课由中国美术学院安排教授承担。第四学期第二阶段赴德国研修3个月,第五学期进行毕业创作。在赴德学习期间,学生将根据柏林艺术大学的安排,考察德国和欧洲的艺术,收集毕业创作和论文资料,并进行专题研究活动。

  七、毕业、文凭

  全部考试和毕业答辩合格者,将获得柏林艺术大学颁发的、获国内国际承认的美术学硕士学位。  

  注:详细内容以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中国美术学院外事处中德项目部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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