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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招首次设置平行第一志愿 呈现五大变化

日期:2008/11/13 不详
   ●本专科5批次首设平行第一志愿●填报志愿时间调整,实行分段填报

    ●艺术类部分批次调整志愿设置●提前参考者,高三将被“封杀”

    ●“思政”考核从道德范畴转向法律范畴

    昨天(24日,下同)下午,省教育厅举行了我省(安徽省,下同)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次新闻通气会。今年我省高招有五大变化,最大的变化就是:除普通文理科的提前批次和艺体类外,在普通文理科本科院校的一、二、三批次和高职(专科)院校的一、二批次试行平行志愿。同时,我省今年高考自主命题、加分政策、考试科目、知分填志愿等10项内容仍保持不变。

  五大变化

    首次设置平行第一志愿

    志愿设置方式调整,是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改革力度最大的部分。除普通文理科的提前批和艺体类外,在普通文理科本科院校的一、二、三批次和高职(专科)院校的一、二批次试行平行志愿。

  高招志愿将分段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调整。在去年实行知分填报志愿的基础上,今年实行分段填报志愿。文理科提前批次和艺术、体育类仍实行估分填报,时间安排在6月13~14日。实行知分填报的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三批次安排在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第一、二批次安排在7月25~27日。参加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并取得相关高校合格证的考生,5月10日前填报志愿。

  艺术类部分批次志愿调整

    艺术类部分批次的志愿设置调整。第三批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本科专业,调整为设1个院校第一志愿、1个院校第二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提前参考者,高三将被“封杀”

    我省今年将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力度。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年专门增加了关于违反规定行为处理的内容,对考生、学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以及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其中,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思政”考核以“法律”为标准

    我省今年还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规定从道德范畴明确为法律范畴,便于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的划定和政策的执行。具体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在以下10个方面保持不变

    语数外三科自主命题

    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中的“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命制语文、数学及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其他科目仍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考试时间仍为6月7~8日。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满分值为750分。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成绩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供高校参考。

  继续实行网上评卷和录取

    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同时,高等学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

  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

    继续严格招生管理,所有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本科不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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