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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单显示 艺术类考生五个月补课花销逾十万

日期:2010/3/15 文汇报

  “前三个月,每个月上课24节,需支付课程费14400元,加上吃住费用和租琴费用约2600元,每月共计花销17000元。最后两个月,到可能成为评委的教师那里上课,课时费提高到1000元一课时,每月花销增加到26600元。5个月下来,专业课备考共花销了104200元。”
  
  这份“账单”,是一个来自普通家庭、成绩优异的孩子报考专业音乐学院时的“备考费”;调研到这份账单并把它公布出来的,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叶小钢。
  
  这份调研结果让叶小钢委员不仅震惊,而且痛心,“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175元,这笔(补课)花销相当于它的6倍。高昂的辅导费是普通工薪阶层无力承担的。”他调研的这名学生就是因为高昂的补习费放弃了专业音乐学院的“梦”,转而选择了一所师范院校。
  
  叶小钢认为,出现高昂备考费的原因,是大部分院校都规定了各自的考试内容、范围,使选择招生单位的教师辅导成为考生的不二选择。
  
  “有些可能成为评委的教师在考前收入暴涨——临考前,一天收入甚至高达2万元。”叶小钢不客气地指出,这正是滋生招生腐败的温床。
  
  他认为,目前艺术院校的独立招生制度隐含着四大“不公平”:第一,独立招生的艺术院校各自规定考试范围,一些考生选择找这些学院老师私下辅导,对于其他没有经过该校教师辅导的学生而言不公平;第二,考生花10万余元参加辅导备考,是中低收入家庭无力承担的,这对大多数工薪阶层不公平;第三,这些院校老师的课时费标准高于社会艺术课程的课费标准数倍,对那些从事社会艺术教育的教师是不公平的;第四,盛行的私教已成为社会税收的“盲区”,对纳税人也是极不公平的。
  
  叶小钢列举了两个腐败案例。2000年,曾经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某省美术学院副院长,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35万元;2006年,某地方音乐学院一名二级学院院长和6名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专业考试评分权和招生指标调剂权,收受他人贿赂300余万元。
  
  对于艺术类院校招生的这些弊病,叶小钢呼吁:进行招生制度改革已经刻不容缓。“不改革院校招生制度,招生腐败的事情就可能会不断重演,‘阳光’招生首先就要毁掉滋生腐败的温床。”他建议,应当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级独立招生的艺术院校,实行多所院校联合的跨校统考,各校承认这一考试成绩,考生自行选择志愿,从而尽可能实现教育公平,把艺术招生腐败消灭在摇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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