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各高校招生政策变化解读
日前,教育部召开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省级招办主任联席工作会议,记者从会议获悉,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在特殊类型招生和考务管理方面都有新的变化。
2008年高校招生政策变化解读
变化一: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新增9所试点高校
2008年新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长安大学等9所试点高校,试点高校达68所。
同时,自主招生加强政策导向,高校确定参加测试的生源范围时,要向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适当倾斜;有免费师范生招生任务的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应主要招收免费师范生,进一步提高免费师范生质量。此外,从2008年起,允许非应届生报名参加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变化二:小语种专业单独招生新增6所试点高校
2008年新增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及华中师范大学等6校参加小语种专业单独招生试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小语种专业继续试点在全国统考生源范围内进行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同时鼓励小语种单独招生的试点高校积极探索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小语种专业录取的办法。
变化三:艺术类专业招生重点进行两项调整
2008年继续按照“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稳步推进”原则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重点进行两项调整:一是中央部门所属院校非美术类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而由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录取;二是各省级招办在省级统考结束后,应向高校提供包括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报名信息、成绩、位次及省级统考评判标准(不同等级样本)等内容的信息查询服务,为高校录取提供相关依据。
另外,2008年新增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及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3所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可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