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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1/13 不详
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为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1月20日开始,2月29日截止(国家规定春节法定假日2月6日至12日不安排报名工作)。原则上,应届生及其他在户籍地集中就读的学生由市、县(区)招办在此期间安排报名,往届生等其他考生一般安排在春节后报名。

    应届生及其他在户籍地集中就读的学生报名要以校为单位逐班进行,集中办理报名手续、采集报名信息;往届生、同等学力者等考生在县(市、区)招办或其指定的报名站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等安排,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招办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制定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补报。

    三、报名手续和证件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在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对在本省内异地就读、确需在就读地报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就读地的县(市、区)招办核准其会考考籍,由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中学学籍证明,凭身份证、户口簿、会考证可在就读地报名。各地接受的异地报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对应的当地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不在会考考籍库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这类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类别为其它)。

    2.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也可在以上证件齐全的前提下,凭负责学籍管理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3.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在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不得异地报考。同等学力证明须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招办审核。

    4.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借读的我省考生,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非豫籍考生要求在我省借考的,须持户籍地省级招生机构和我办同意借考的证明,县(市、区)招办方可接受其报名,就地安排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将其答卷密封,以机要件及时寄往借考考生户籍地省级招生机构。

    5.台湾省籍考生应提供省台办和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须持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能报考),在定居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有关情况,交验相关证件,缴纳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考生必须对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或签字。

    考生报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包括一代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如考生暂无身份证且无法在报名期间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可使用二代临时身份证,不能以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替代身份证。台湾省籍考生、外国侨民等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使用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各地可通过配备身份证鉴别仪或请公安部门帮助认定的办法,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身份证真实有效。

    四、报名信息采集

    1.为了从源头上防范替考等舞弊行为,今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统一采集考生的身份证图像信息,与考生照片信息一起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考试过程中考生身份确认、招生院校新生入校复查的重要依据。

    考生照片和身份证图像信息的采集必须使用省招办统一开发的新版软件,原有采集软件一律停止使用。新版软件加强了对采集过程的联网监控,采用了数字签名技术,对采集的考生数码照片和身份证图像进行加密处理,增加了防伪标记和图像一致性校验措施。考生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通过数码照相采集,不得采用翻拍、扫描等方式采集,照片应符合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

    2.要严格履行考生信息确认制度。各地要严格履行“录入、打印、校对、签字、确认、存档”的信息采集工作程序,采集工作完成后,打印考生照片、身份证图像及相关信息,由考生本人校对并签字确认。考生身份证号、会考证号、姓名、民族、考生类别、毕业类别等信息涉及考生的身份认定和报考资格的确认,在提醒考生认真校对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人与考生有关证件逐一进行核对,签字确认的纸介质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存档备查。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打印存档的考生信息表涂改无效,以确保考生基本信息与原始数据源的一致性。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为了确保考生信息的安全性和一致性,省招办下发的新版打印程序增加了防伪措施,及与省招办服务器联网获取考生有关信息、对照片和身份证图像进行一致性校验等功能。各地打印考生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座位标签必须使用省招办统一提供的新版打印程序,通过其它途径打印或制作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座位标签一律无效。

    4.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的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先交保密室存档后方可启封另一份汇总处理。过程数据随时备份,由专人保管。结果数据一式多份交有关科室和保密室共同保管。上报数据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发。考生信息、相关统计数据及采集软件,仅限招生考试工作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传播或提供使用。针对今年信息采集首次实行的联网登陆、身份确认、在线校验的工作程序,各地要采取措施,确保联网线路畅通。同时要组织好对我办下发的采集软件的测试与培训工作,保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5.信息采集期间,我办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论坛开设“信息采集讨论区”,专人值守在线解答各地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各市、县(区)招办要积极参与,随时了解最新工作动态,及时获取技术支持信息,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通过网上交流和讨论,不断完善程序,改进工作。

    五、报名数据检查和考生资格审查

    1.认真做好信息采集过程中的数据检查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名信息实行四级检查制度,即采集过程的实时检查、省辖市招办的自检、全省网上预检、省招办汇总联检。县区招办重点要做好信息采集过程的实时检查,在现场审核确认考生身份证件有效性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名信息检查程序中已有的高中学籍库、往年报名库和录取库等信息进行比照校检,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考生,并据实纠正。对系统提示的校验警告信息、尤其是可能出现的重复信息、虚假信息等,要逐一查清,不留疑点。各地还可根据本地实际,结合中招报名库、中学学籍册、入学交费单等进行核对检查,确保考生资格和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2.对报名中发现的问题,按以下办法处理:

    (1)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名的,取消该生今年的报名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以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而往年已参加过高考的,取消该生今年的应届生资格,并将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对于往年已被高校录取没有报到上学今年重新报名的,已录取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考生已在学校报送的录取未报到考生名单中,可以接收考生报名;如未在名单中,考生须提供录取院校出具的未报到证明,方可接收报名。

    经查属高校在校生报名的,要通知其所在高校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4)对于冒名顶替报名的,取消该生今年的报名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5)对于同一考生违规重复报名的,取消该生今年的报名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6)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该生今年的报名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7)对于考生会考库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确定专人负责,核准事实。经查确系同一考生,原则上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属于同音字、相近字、缺字、生僻字和与户口簿上曾用名一致的,可以接受。对此类考生,要从严审查,确保准确无误。

    (8)对于以往届生身份报名,未参加过往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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