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08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日期:2008/11/13 不详
一、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音乐学专业:《声乐》、《器乐》、《乐理、听音与音乐常识》、《视唱与模唱》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或《器乐》、《乐理、听音与音乐常识》、《视唱与模唱》
舞蹈专业: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乐理、听音与音乐常识》、《视唱与模唱》
戏剧表演专业(含播音与节目主持、空中乘务、时装表演专业):自备稿件朗诵、即兴朗读、即兴主持、即兴评述、声乐、才艺展示(空乘方向要加试英语口语和泳装形体展示)。
体育表演专业:基本形态、综合素质、自编成套动作、标准舞、拉丁舞等。专项技术(可以为单、双人组合自编成套动作)。
二、各专业的计分原则
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60%)+视唱练耳(20%)+乐理与音乐常识成绩(20%)
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70%)+视唱练耳(15%)+乐理与音乐常识成绩(15%)
舞蹈专业:专业考试成绩(80%)+视唱练耳成绩(10%)+乐理与音乐常识成绩(10%)
戏剧表演专业(含播音与节目主持、空中乘务、时装表演专业):朗诵(计35%)+表演(计30%)+声乐(计15%)+形体与气质(计20%)
注:
空中乘务专业总成绩=戏剧表演专业总成绩×60%+加试成绩×40%(英语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加试成绩的30%;泳装形体展示满分100分,占加试成绩的70%)
体育表演专业:基本形态(20%)+综合素质(30%)+专项技术(50%)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大纲(为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的必考科目)
1.目的与要求:主要检测报考考生所掌握各种音乐要素的基础知识,乐谱的书写知识与读谱知识,音乐艺术中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的音乐鉴赏能力,为今后学习演唱、演奏以及学习其他音乐类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2.乐理考试内容与要求:
(1)序论:①音、乐音、嗓音;②乐音的四种性质。
(2)近代乐音列:①音级;②基本音级;③组与八度; ④音域与音区;⑤谱表与谱号; ⑥变化音符号与变化音级; ⑦半音与全音; ⑧自然半音、自然全音与变化半音、变化全音; ⑨等音。
(3)节奏与节拍:①节奏: 音符的写法、常用音符与休止符、附点音符与附点休止符(含复附点的内容)、特殊等分音;②节拍: 拍、节拍、小节线、拍子与拍号这几个概念的理解,常见拍子的种类: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以及各种拍子的强弱规律;③节奏与节拍的结合内容: 各种拍子的音值(节奏)组合原则及节奏重音、切分音、变格小节等内容。
(4)速度与力度:要求熟记常用的意大利速度与力度术语;包括基本速度与变化速度术语、基本力度与变化力度术语。
(5)装饰音与常用记号:①装饰音:倚音(以短倚音为主)、波音、颤音、回音。②常用记号:A、省略记号,包括反复记号与八度记号;B、其他常用记号,包括延音线与连音线、断音记号、自由延长号的几种用法、换气记号、琶音记号、滑音记号等。
(6)音程:①两种形态与双音的命名;②度数与性质;③协和性质;④单音程与复音程;⑤转位;⑥等音程。
(7)和弦:①和弦的概念;②和弦呈现的两种形式与音的命名;③三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④七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⑤开放与密集排列法;⑥等和弦。
(8)调式概论与大、小调式:①概述:调式的三个特点与概念;②认识大、小调式的结构;③关于级数名称与功能名称;④三种大、小调音阶结构;⑤调号;⑥平行大、小调;⑦等调;⑧调式、调性分析(包括调号的分析、音阶的分析、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等)。
(9)中国民族调式:①五声调式、七声调式:A、认识五种调式的结构;B、调式的特点;C、分析五声调式与七声调式(包括音阶、调号的分析、旋律分析)。
(10)大、小调中的音程与和弦:要求能分析音程与和弦可能存在于何调;掌握按调号推算法与特性音程与和弦推算法。
(11)移调:要求能用三种移调方式,即“按音程移调”、“变化半音移调”、“等调移调”。
3.音乐常识考试内容与范围:
(1)人声的分类、演唱形式。
(2)声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艺术歌曲;②群众歌曲;③组歌;④大合唱。
(3)著名的中、外民歌。
(4)中国民族器乐常识:①民族乐器的分类;②民族器乐的演奏形式。
(5)管弦乐队常识:①分类;②演奏形式。
(6)舞曲体裁(舞曲种类)及其名曲。
(7)特性器乐体裁及其名曲。
(8)大型器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室内乐;②组曲;③奏鸣曲;④协奏曲;⑤交响曲。
(9)综合艺术常识:①歌剧;②舞剧。
(10)音乐的风格和流派常识:①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②巴洛克时期的音乐;③古典时期的音乐;④浪漫时期的音乐;⑤20世纪的音乐;⑥通俗音乐。
4.参考书目:
(1)《基本乐理实用教程》张湧编著(江西高校出版社)
(2)《基本乐理教程》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其他基本乐理书籍
(4)高中音乐教材
(5)《音乐欣赏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编
5.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两小时。
6.评分标准:
评卷人实行全封闭评卷,评卷依据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实行两次流水阅卷评分,并实行签名制。
(二)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为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的必考科目)
1.目的:视唱练耳考试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听觉条件。力求公平、公正、科学地选拔音乐人才。
2.内容与范围
(1)练耳部分(在笔试中进行)
A、听音部分
〔1〕单音听写和音组听写:①音域在小字组至小字三组范围;②单音听写一条不超过十个音,音组听写一组不超过五个音;③用五线谱高音谱或低音谱表记谱。
〔2〕和声音程性质听辨、和声音程音高听写、和声音程连接:①和声音程性质听辨范围为单音程;②和声音程音高听写,音高范围为小字组至小字三组;③性质听辨与音高听写和声音程连接每条试题各不超过六个音程;④音高听写,用五线谱高音谱表记谱。
〔3〕柱式和弦性质听辨:①四种结构的三和弦及其转位;②常见的四种七和弦及转位。
〔4〕节奏听写:①2/4、3/4拍;②常用节奏,局部可涉及较复杂节奏;③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④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5〕旋律听写:①音域c-c32;②2/4、3/4拍;③常用调性中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旋律;④常用节奏;⑤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⑥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B、模唱部分(采用面试形式)
〔1〕单音及音组模唱:①音域a-g2 ;②音组不超过五个音。
〔2〕和声音程模唱:①音域a- g 2;②音程性质为单音程。
〔3〕柱式和弦模唱:①音域a- g 2;②和弦性质为四种三和弦及其转位、四种常用的七和弦及其转位。
〔4〕节奏模唱:①(1)常用节奏;②长度为3-7小节。
〔5〕旋律模唱:①(1)音域a- g 2;②常用节奏;③长度为3-8小节。
(2)视唱部分
A、五线谱视唱
〔1〕高音谱表,2/4、3/4、4/4拍;〔2〕一升、一降以内大、小调及民族调式;〔3〕一升、一降的线谱视唱、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4〕常用节奏;〔5〕音域a-g2;〔6〕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减五度;〔7〕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B、简谱视唱
〔1〕2/4、3/4、4/4拍;〔2〕常用节奏为主,局部可涉及复杂节奏;〔3〕音域a-g2;〔4〕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减五度;〔5〕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3.条数与分数设制
(1)听音部分:①总分值不低于30分,不高于40分;②各题型根据总分值分配,确定条数。其中含有节奏听写与旋律听写。
(2)模唱部分:①总分值不低于40分,不高于50分;②各题型根据总分值分配,确定个数。其中含有节奏模唱与旋律模唱。
(3)视唱部分:①总分值不低于30分,不高于40分;②五线谱视唱一条,简谱视唱一条;③五线谱视唱分值高于简谱视唱分值。
4.考试形式:视唱练耳考试采用听写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参考书目:
(1)《视唱练耳》(一)、(二)许敬行、孙虹编著
(2)《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视唱练耳教研组
(3)《简谱视唱》赵方幸编著
(4)《视唱教程》1A、1BH.雷蒙恩、C.卡卢利编著
(5)《 乐理 听音 练耳入门》蒋维明、周温玉编著
(6)有关视唱练耳的各类教材
(三)声乐考试大纲
1.考试目的:声乐是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必考科目,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2.考试范围及内容:
(1)自备歌曲两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
(2)考试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中外不限),必要时主考教师可要求考生朗诵诗歌或歌词。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4.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4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
音乐学专业:《声乐》、《器乐》、《乐理、听音与音乐常识》、《视唱与模唱》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或《器乐》、《乐理、听音与音乐常识》、《视唱与模唱》
舞蹈专业: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乐理、听音与音乐常识》、《视唱与模唱》
戏剧表演专业(含播音与节目主持、空中乘务、时装表演专业):自备稿件朗诵、即兴朗读、即兴主持、即兴评述、声乐、才艺展示(空乘方向要加试英语口语和泳装形体展示)。
体育表演专业:基本形态、综合素质、自编成套动作、标准舞、拉丁舞等。专项技术(可以为单、双人组合自编成套动作)。
二、各专业的计分原则
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60%)+视唱练耳(20%)+乐理与音乐常识成绩(20%)
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70%)+视唱练耳(15%)+乐理与音乐常识成绩(15%)
舞蹈专业:专业考试成绩(80%)+视唱练耳成绩(10%)+乐理与音乐常识成绩(10%)
戏剧表演专业(含播音与节目主持、空中乘务、时装表演专业):朗诵(计35%)+表演(计30%)+声乐(计15%)+形体与气质(计20%)
注:
空中乘务专业总成绩=戏剧表演专业总成绩×60%+加试成绩×40%(英语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加试成绩的30%;泳装形体展示满分100分,占加试成绩的70%)
体育表演专业:基本形态(20%)+综合素质(30%)+专项技术(50%)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乐理与音乐常识考试大纲(为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的必考科目)
1.目的与要求:主要检测报考考生所掌握各种音乐要素的基础知识,乐谱的书写知识与读谱知识,音乐艺术中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的音乐鉴赏能力,为今后学习演唱、演奏以及学习其他音乐类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2.乐理考试内容与要求:
(1)序论:①音、乐音、嗓音;②乐音的四种性质。
(2)近代乐音列:①音级;②基本音级;③组与八度; ④音域与音区;⑤谱表与谱号; ⑥变化音符号与变化音级; ⑦半音与全音; ⑧自然半音、自然全音与变化半音、变化全音; ⑨等音。
(3)节奏与节拍:①节奏: 音符的写法、常用音符与休止符、附点音符与附点休止符(含复附点的内容)、特殊等分音;②节拍: 拍、节拍、小节线、拍子与拍号这几个概念的理解,常见拍子的种类:含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以及各种拍子的强弱规律;③节奏与节拍的结合内容: 各种拍子的音值(节奏)组合原则及节奏重音、切分音、变格小节等内容。
(4)速度与力度:要求熟记常用的意大利速度与力度术语;包括基本速度与变化速度术语、基本力度与变化力度术语。
(5)装饰音与常用记号:①装饰音:倚音(以短倚音为主)、波音、颤音、回音。②常用记号:A、省略记号,包括反复记号与八度记号;B、其他常用记号,包括延音线与连音线、断音记号、自由延长号的几种用法、换气记号、琶音记号、滑音记号等。
(6)音程:①两种形态与双音的命名;②度数与性质;③协和性质;④单音程与复音程;⑤转位;⑥等音程。
(7)和弦:①和弦的概念;②和弦呈现的两种形式与音的命名;③三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④七和弦(包括种类、协和性、转位);⑤开放与密集排列法;⑥等和弦。
(8)调式概论与大、小调式:①概述:调式的三个特点与概念;②认识大、小调式的结构;③关于级数名称与功能名称;④三种大、小调音阶结构;⑤调号;⑥平行大、小调;⑦等调;⑧调式、调性分析(包括调号的分析、音阶的分析、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等)。
(9)中国民族调式:①五声调式、七声调式:A、认识五种调式的结构;B、调式的特点;C、分析五声调式与七声调式(包括音阶、调号的分析、旋律分析)。
(10)大、小调中的音程与和弦:要求能分析音程与和弦可能存在于何调;掌握按调号推算法与特性音程与和弦推算法。
(11)移调:要求能用三种移调方式,即“按音程移调”、“变化半音移调”、“等调移调”。
3.音乐常识考试内容与范围:
(1)人声的分类、演唱形式。
(2)声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艺术歌曲;②群众歌曲;③组歌;④大合唱。
(3)著名的中、外民歌。
(4)中国民族器乐常识:①民族乐器的分类;②民族器乐的演奏形式。
(5)管弦乐队常识:①分类;②演奏形式。
(6)舞曲体裁(舞曲种类)及其名曲。
(7)特性器乐体裁及其名曲。
(8)大型器乐体裁知识及其名曲:①室内乐;②组曲;③奏鸣曲;④协奏曲;⑤交响曲。
(9)综合艺术常识:①歌剧;②舞剧。
(10)音乐的风格和流派常识:①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②巴洛克时期的音乐;③古典时期的音乐;④浪漫时期的音乐;⑤20世纪的音乐;⑥通俗音乐。
4.参考书目:
(1)《基本乐理实用教程》张湧编著(江西高校出版社)
(2)《基本乐理教程》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3)其他基本乐理书籍
(4)高中音乐教材
(5)《音乐欣赏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编
5.考试形式与考试时间: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两小时。
6.评分标准:
评卷人实行全封闭评卷,评卷依据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实行两次流水阅卷评分,并实行签名制。
(二)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为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的必考科目)
1.目的:视唱练耳考试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听觉条件。力求公平、公正、科学地选拔音乐人才。
2.内容与范围
(1)练耳部分(在笔试中进行)
A、听音部分
〔1〕单音听写和音组听写:①音域在小字组至小字三组范围;②单音听写一条不超过十个音,音组听写一组不超过五个音;③用五线谱高音谱或低音谱表记谱。
〔2〕和声音程性质听辨、和声音程音高听写、和声音程连接:①和声音程性质听辨范围为单音程;②和声音程音高听写,音高范围为小字组至小字三组;③性质听辨与音高听写和声音程连接每条试题各不超过六个音程;④音高听写,用五线谱高音谱表记谱。
〔3〕柱式和弦性质听辨:①四种结构的三和弦及其转位;②常见的四种七和弦及转位。
〔4〕节奏听写:①2/4、3/4拍;②常用节奏,局部可涉及较复杂节奏;③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④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5〕旋律听写:①音域c-c32;②2/4、3/4拍;③常用调性中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旋律;④常用节奏;⑤长度为四到十小节之间;⑥简谱、五线谱记写均可。
B、模唱部分(采用面试形式)
〔1〕单音及音组模唱:①音域a-g2 ;②音组不超过五个音。
〔2〕和声音程模唱:①音域a- g 2;②音程性质为单音程。
〔3〕柱式和弦模唱:①音域a- g 2;②和弦性质为四种三和弦及其转位、四种常用的七和弦及其转位。
〔4〕节奏模唱:①(1)常用节奏;②长度为3-7小节。
〔5〕旋律模唱:①(1)音域a- g 2;②常用节奏;③长度为3-8小节。
(2)视唱部分
A、五线谱视唱
〔1〕高音谱表,2/4、3/4、4/4拍;〔2〕一升、一降以内大、小调及民族调式;〔3〕一升、一降的线谱视唱、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4〕常用节奏;〔5〕音域a-g2;〔6〕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减五度;〔7〕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B、简谱视唱
〔1〕2/4、3/4、4/4拍;〔2〕常用节奏为主,局部可涉及复杂节奏;〔3〕音域a-g2;〔4〕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减五度;〔5〕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3.条数与分数设制
(1)听音部分:①总分值不低于30分,不高于40分;②各题型根据总分值分配,确定条数。其中含有节奏听写与旋律听写。
(2)模唱部分:①总分值不低于40分,不高于50分;②各题型根据总分值分配,确定个数。其中含有节奏模唱与旋律模唱。
(3)视唱部分:①总分值不低于30分,不高于40分;②五线谱视唱一条,简谱视唱一条;③五线谱视唱分值高于简谱视唱分值。
4.考试形式:视唱练耳考试采用听写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参考书目:
(1)《视唱练耳》(一)、(二)许敬行、孙虹编著
(2)《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视唱练耳教研组
(3)《简谱视唱》赵方幸编著
(4)《视唱教程》1A、1BH.雷蒙恩、C.卡卢利编著
(5)《 乐理 听音 练耳入门》蒋维明、周温玉编著
(6)有关视唱练耳的各类教材
(三)声乐考试大纲
1.考试目的:声乐是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必考科目,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2.考试范围及内容:
(1)自备歌曲两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
(2)考试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中外不限),必要时主考教师可要求考生朗诵诗歌或歌词。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4.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4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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