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实施细则
为确保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实施细则》。
一、报考对象
报考2008年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含有素描、色彩)专业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书。
二、报考简章
《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由我院统一制定,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招生院校公布,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发布。内容包括有关招生、报名规定,专业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办法及注意事项等。
三、考试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专业考试科目
色彩、素描两门。
(二)考点设置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浙江林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绍兴文理学院、丽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浙江教育学院等13所高校为2008年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点。
四、报名
全省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凭《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报考证》)和身份证(或派出所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于1月12—13日,可在杭州集中报名点或考点院校办理报名手续。各考点须按我院限定的考生数接纳报名,不得超额。
浙江工业大学(杭州朝晖校区)为本校和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林学院、温州大学、丽水学院、浙江树人大学等院校考点的杭州集中报名点,杭州师范大学(杭州文一路校区)为本校和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教育学院等院校考点的杭州集中报名点。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各考点组织实施。
(一)各考点须建立由校、系两级领导、纪检部门、招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组织工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确定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点应做好考生准考证发放、考场编排情况公布等准备工作。
(二)全体考生在
(三)专业考试日程及科目安排
日期、时间
1月20日
上午8:30-11:30
1月20日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