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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8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问题通知

日期:2008/11/13 不详

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首先感谢贵校多年来对我省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山东省是全国艺术生源大省,欢迎各校继续来山东招生。

2008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暂不实行全省统一测试,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测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进行专业测试。现将专业测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我省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淄博、东营、菏泽9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专业测试点。测试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各市招生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专业测试必须在我省统一设置的测试点进行,凡未经过我院批准同意的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的测试,我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

二、拟来我省进行艺术专业测试的院校,请派人(来人要携带学校的介绍信、身份证及我院发给的密钥)到选定的承办市招办进行登记注册并签定协议。为了减轻考生负担,保证考试安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各承办市招办承接院校的数量进行控制,请有关院校给予理解和支持。

三、对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专业测试实行网络管理。我院发给各院校的密钥文件作为招生院校的身份认定。各院校要注意保密,更不得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没有我院发给的密钥,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测试。

四、招生院校要在12月30日前,向承办市招办提供2008年在鲁招生的专业类别、测试内容、预计招生数、测试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考试信息。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一个测试点进行一次专业测试。

五、专科(高职)专业一律不安排专业测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测试。未经批准安排测试的专业,各校不得发放专业合格证。

六、我省于2008年1月7日-8日进行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报名工作,发给考生《山东省2008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有防伪标志)。各校要在2月18日-3月3日来我省组织专业测试,不得提前或延后进行。

山东籍考生无论参加省内、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测试,必须出示《山东省2008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和身份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测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08年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

七、考生的报名序号是我省为考生指定的参加专业测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在阅卷、登分和上报专业测试成绩时都要求准确使用。各高校向我省报送《2008年艺术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数据库》的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八、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和教育部艺术类专业目录中未包涵的专业,不得在我省组织专业测试和招生。

九、《山东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招生信息网"公布,请各校上网查阅。

十、省外院校艺术专业测试准备和测试期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1-86162748

传 真:0531-86162748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zhangjj@sdzs.gov.cn  e37_fulx@sdzs.gov.cn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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