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内蒙古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区内)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的音乐工作者。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培养掌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音乐创作、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作曲、音乐理论教学及研究的音乐工作者或音乐教育工作者。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备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音乐形态学、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音乐批评学等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音乐研究和音乐编辑、文化管理、音乐媒体艺术的工作者。
舞蹈专业:培养掌握舞蹈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汉语授课)65名;
2、音乐学(蒙语授课)15名;
3、音乐表演(汉语授课)48名:声乐12名、钢琴11名、手风琴7名、器乐18名;
4、音乐表演(蒙语授课)5名:声乐2名、钢琴1名、器乐2名;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10名):汉语授课8名、蒙语授课2名;
6、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40名):汉语授课20名、蒙语授课20名
7、舞蹈专业(25名):汉语授课20名、蒙语授课5名。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汉语授课7000元/年;蒙语授课56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旗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术科加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相关规定,考生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时,每位考生交四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考号)。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考点 |
报 名 时 间 |
考 试 时 间 |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呼和浩特市) |
1月5日—6日 |
报名截止时间1月6日中午12点前 |
1月7日——1月15日 |
舞蹈专业—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呼和浩特市) |
1月5日—6日 |
1月8日——1月9日 | |
注: 2010年东部区(通辽市)不设考点 |
各专业笔试时间安排如下:
1、1月7日上午8:00—10:00,汉语授课考生听音、乐理笔试。
2、1月7日上午10:20—12:20,蒙语授课考生听音、乐理笔试。
3、1月7日下午2:00—5:00,作曲专业的蒙、汉语授课考生加试初级和声与旋律写作。
4、1月7日下午5:00—8:00,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专业的蒙、汉语授课考生加试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各专业考试详细安排见音乐学院术科考试专栏)
六、考试科目
专业 |
音乐学、音乐表演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 |
舞 蹈 |
考试内容 |
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二首,其中一首不带伴奏,一首带伴奏(伴奏自带)。 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一首,练习曲一首,指定一升一降至三升三降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 3、音乐综合考试 (1)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笔试; (3)乐理:笔试。 |
1、专业技能测试:钢琴、手风琴、器乐任选一门分别演奏乐曲一首(伴奏自带);民歌演唱一首。 2、音乐综合考试 (1)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笔试; (3)乐理:笔试。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考生加试初级和声与旋律写作。 |
1、专业技能测试:钢琴、手风琴、器乐、声乐(蒙语授课的考生可选长调、呼麦、说唱)任选一门分别演奏(演唱)(伴奏自带);民歌演唱一首。 2、音乐综合考试 (1)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2)听音:笔试; (3)乐理:笔试。 3、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主课加试民歌分析与旋律写作。 |
1、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自带伴奏)。 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4、音乐测试:模唱、节奏模仿。 |
七、成绩考核与划线
1.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4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3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40%,听音40%,乐理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专业理论考试150分,专业技能考试15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40%,听音40%,乐理20%)。
舞蹈专业:基本功考试150分,舞蹈表演100分,即兴表演50分,音乐素质考试50分(模唱60%,节奏模仿40%),基本条件(素质)50分。
2.划线办法:
各专业中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方向)、舞蹈专业分别划线。其中音乐表演(汉语授课考生)按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专业分别划线;音乐表演(蒙语授课考生)按声乐、钢琴、器乐专业分别划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规定,2010年不再向考生发术科考试合格证,请考生于5月18日后,登陆www.nm.zsks.cn查询术科合格情况及考试成绩。
八、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自治区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各专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底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十、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0471)4392552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3091、4393092、4392529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0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区内)
学校代码:10135专业代码:050403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之一,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被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3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8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余元。馆藏图书210余万册,电子图书70余万册,长年购置的电子文献数据达9种,长期订阅中外文期刊(含电子期刊)近14000种。学校下设21个职能处室,32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二级学院,4个教研部。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以上,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90余人;有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8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人才工程”共120人(次),享受政府津贴教师40人。
学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6000余人,各类博士、硕士研究生(论坛)3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近8500余人,各类留学生近300人,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开设61个本科专业,涵盖了8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有自治区精品课程41门,自治区级品牌专业22个;有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37个。
一、空乘专业特色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原旅游管理(空中乘务)专业,设置于2008年,是内蒙古高校中唯一招收空中乘务本科的专业。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为全日制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