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漳州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0/2/1 漳州师范学院
漳州师范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漳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
学校于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获教育硕士授予权。校园现有占地面积1731.59亩,校舍建筑面积53.85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5个教学系,12个硕士点,4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万8千多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8人,其中高职称367人,博士、硕士608人。
艺术系下设音乐学和美术学两个专业,办学设施完善。师资分别来自国内外各著名艺术学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学科来源和年龄结构分布合理,有较好的教师梯队和发展潜力。师资队伍中各层次人员配备较齐,学术思想活跃,高级职称占23%,硕士占38.4%,中级职称占34.6%。音乐专业教师中有任全国钢琴考级高级考官、第一届香港亚洲TOYAMA钢琴总决赛评委、多次获全国、省、市音协颁发的优秀钢琴指导教师奖的钢琴教师;有多次荣获省、市舞蹈编创奖的舞蹈教师;有荣获全国文华奖的管乐演奏员、省管乐比赛指导教师奖的管乐教师;有荣获华东艺术全能大赛银马奖、华东声乐比赛二等奖的声乐教师。美术专业教师同样在自己的专业上展示着风采,一批作品入选北京奥林匹克美术精品展、“爱我中华”油画展、中国体育博物馆收藏等。2009年10月我系成功地举办了“艺术系美术学专业教师绘画作品展”,受到各界一致好评。
一、音乐
音乐学(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从事音乐教学科研和理论工作,以及能够从事中小学、职业大中专音乐教育,从事音乐表演的专门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乐器演奏、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法。
培养目标: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以及职业大中专音乐教育等,以及从事音乐表演的专门人才。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和具有音乐基础教育能力,能适应社会音乐文化市场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中外管弦乐器演奏、和声、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
培养目标:能在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美术
美术学(含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从事美术理论、美术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工作能力的美术教育专门人才,能够从事中小学、职业大中专美术教育或从事美术创作的专门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专业素描、专业色彩、中国画基础、中国山水画、工笔花鸟画、水墨人物画、国画创作实践、油画基础、技法与材料研究、艺用人体解剖、绘画透视学、油画创作实践。
培养目标:能够从事中、小学美术教育以及职业中专美术教育或从事美术创作的专门人才。
美术学(含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方向,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设计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具有设计基础教育能力,能适应社会设计市场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专业素描、专业色彩、基础构成、图案设计、透视学、色彩学、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标志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
培养目标:能在专业设计团体、设计公司、设计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设计活动、设计教学及设计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注:1、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为准;
2、省外招生计划为预定数,具体将按各考点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最终招生计划将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请相关省份考生在报考前认真查阅。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福建、河北、江西、湖南等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指定设考点报考。
2.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和省级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并交报考证、身份证、省级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3.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共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函》(闽价〔2006〕费539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漳州师范学院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
学校于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获教育硕士授予权。校园现有占地面积1731.59亩,校舍建筑面积53.85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5个教学系,12个硕士点,45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万8千多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8人,其中高职称367人,博士、硕士608人。
艺术系下设音乐学和美术学两个专业,办学设施完善。师资分别来自国内外各著名艺术学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学科来源和年龄结构分布合理,有较好的教师梯队和发展潜力。师资队伍中各层次人员配备较齐,学术思想活跃,高级职称占23%,硕士占38.4%,中级职称占34.6%。音乐专业教师中有任全国钢琴考级高级考官、第一届香港亚洲TOYAMA钢琴总决赛评委、多次获全国、省、市音协颁发的优秀钢琴指导教师奖的钢琴教师;有多次荣获省、市舞蹈编创奖的舞蹈教师;有荣获全国文华奖的管乐演奏员、省管乐比赛指导教师奖的管乐教师;有荣获华东艺术全能大赛银马奖、华东声乐比赛二等奖的声乐教师。美术专业教师同样在自己的专业上展示着风采,一批作品入选北京奥林匹克美术精品展、“爱我中华”油画展、中国体育博物馆收藏等。2009年10月我系成功地举办了“艺术系美术学专业教师绘画作品展”,受到各界一致好评。
一、音乐
音乐学(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从事音乐教学科研和理论工作,以及能够从事中小学、职业大中专音乐教育,从事音乐表演的专门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乐器演奏、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法。
培养目标: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以及职业大中专音乐教育等,以及从事音乐表演的专门人才。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和具有音乐基础教育能力,能适应社会音乐文化市场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中外管弦乐器演奏、和声、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
培养目标:能在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美术
美术学(含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从事美术理论、美术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工作能力的美术教育专门人才,能够从事中小学、职业大中专美术教育或从事美术创作的专门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专业素描、专业色彩、中国画基础、中国山水画、工笔花鸟画、水墨人物画、国画创作实践、油画基础、技法与材料研究、艺用人体解剖、绘画透视学、油画创作实践。
培养目标:能够从事中、小学美术教育以及职业中专美术教育或从事美术创作的专门人才。
美术学(含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方向,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设计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具有设计基础教育能力,能适应社会设计市场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
学制四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专业素描、专业色彩、基础构成、图案设计、透视学、色彩学、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标志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
培养目标:能在专业设计团体、设计公司、设计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设计活动、设计教学及设计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专 业 |
层次 |
招 生 人 数 |
招生类别 |
学费(元/年) |
音乐学(师范类) |
本科 |
40名(面向福建省) |
文、理科 |
7200 |
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非师范类) |
本科 |
10名(面向湖南省) |
文科 |
7200 |
本科 |
10名(面向江西省) |
7200 | ||
本科 |
10名(面向河北省) |
7200 | ||
本科 |
10名(面向福建省) |
7200 | ||
美术学(含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 师范类) |
本科 |
40名(面向福建省) |
文、理科 |
7200 |
美术学(含视觉传达方向、环境艺术方向,非师范类) |
本科 |
20名(面向湖南省) |
文科 |
7200 |
本科 |
20名(面向江西省) |
7200 | ||
本科 |
20名(面向河北省) |
7200 | ||
本科 |
20名(面向福建省) |
文、理科 |
7200 |
2、省外招生计划为预定数,具体将按各考点报考人数比例分解,参照专业考试后合格生源分布情况,最终招生计划将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请相关省份考生在报考前认真查阅。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福建、河北、江西、湖南等省份的考生,到所属省份指定设考点报考。
2.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和省级统考合格证(所属省份没有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不必交验,下同)等参加报名,并交报考证、身份证、省级统考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背后写上姓名)。考生应亲自填涂有关表卡,并认真核对有关报名信息后签字确认。
3.报名时须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含初、复试)共15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等《关于规范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函》(闽价〔2006〕费539号)确定]。
五、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河北 |
2010年2月7-8日(美术) |
2010年2月10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 |
2010年2月22-23日(美术) |
2010年2月24日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010年2月23-24日(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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