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公布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区属各高等学校:
为保持高考方案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经研究,我区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与我区2007年普通高考方案保持一致。继续保留2007年高考方案中的“3+小综合”科目设置、高考试题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原始分录取、本专科统考合一、英语听力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复征志愿、网上远程录取等9项内容。为了便于考生和中学的备考,现将我区2008年普通高考方案公布如下:
一、关于考试科目设置
(一)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
“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外语科考试包含听力部分考试。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
(二)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教育部命制的试题。语文、数学(文、理)、外语3门科目的卷面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2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300分。
二、关于体育、艺术类术科考试
(一)全区体育类术科考试只进行身体素质统一考试。身体素质考试内容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双手原地后抛实心球(男6公斤、女5公斤)、800米跑。
(二)全区艺术类术科统一测试科目为:
1. 美术类专业及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为:素描、色彩、速写。
2. 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为乐理、听音记谱、视唱练耳;选考科目为声乐、器乐、舞蹈。
3. 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选考科目为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
4.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普通话语音、专业素质(面试)、即兴表演(含形体
测试)。
三、关于评卷
继续实施全科网上评卷。评卷工作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志愿填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方式。
1.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进行。其中普通批高职高专填报志愿时间在本科录取结束之后进行。
2. 填报志愿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二)复征志愿安排。
各录取批次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安排复征志愿。
五、关于录取
(一)使用原始分录取。
(二)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三)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