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
日期:2008/11/13 不详
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专业招生,除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专业外其它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星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专业外其它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及除经教育部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特殊专业外,术科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定点考试、定点评卷,术科考试成绩在全省通用(不含单独组织考试的院校或专业)。术科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领导,有关高校协助实施。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二、艺术院校招生高考报名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1、报名时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21日-30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按《关于我省2008年普通高考有关考务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07]310号)规定执行。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
3、报考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全省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办法、时间和地点
1、全省音乐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1)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内容:声乐、钢琴或器乐、视唱练耳、乐理和加试,具体考试办法按《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术科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2)音乐术科考试时间:1月12日下午考乐理(笔试);1月13日至1月28日进行各项面试。考试地点:音乐术科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术科面试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考生须于1月11日下午到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报到,熟悉考场及领取术科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表,缴交报考费。
2、全省美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1)美术术科考试科目:色彩、素描、速写。具体的考试办法按《《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术科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2)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1月13日,上午考色彩,时间为三小时;下午考素描、速写,素描考三小时,速写考半小时。韶关、梅州、云浮、湛江、汕尾、揭阳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广州、东莞、中山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深圳、珠海、清远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广东工业大学东风东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茂名、惠州市的考生安排在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广汕公路迎龙路);汕头、河源、潮州、佛山、江门、阳江、肇庆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考前或视各市实际报名人数作适当调整。考生须于1月12日下午到考点缴交报考费及熟悉考场环境。
四、全省统一考试的术科考试成绩及院校专业单独组织考试的术科考试成绩的适用范围
全省统一考试的音乐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美术专业术科考试成绩适用于全省艺术院校(专业)(省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及未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省外院校各相关专业录取。经省招生办批准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或本专业。未经省招生办批准的院校不得单独组织术科考试和加试。
五、填报志愿
凡拟2008年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广东省的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和方法,与其他属性的考生相同。达到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认可统考成绩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取得院校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六、文化课考试和录取
凡报考美术专业、音乐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都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广东省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即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考生应按院校要求并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科目备考。
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和术科的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划定;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及广东省具体情况划定,术科分数线由院校划定并报省招生办审定。
报考广东省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广东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省招委会确定的投档原则和顺序,提供考生档案给院校择优录取。
报考外省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广东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且该艺术院校术科考试合格名单,结合广东省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线,投档给有关院校录取。
七、省教育考试院招考部及考点联系方式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二、艺术院校招生高考报名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1、报名时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21日-30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按《关于我省2008年普通高考有关考务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07]310号)规定执行。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高考报名点。
3、报考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全省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办法、时间和地点
1、全省音乐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1)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内容:声乐、钢琴或器乐、视唱练耳、乐理和加试,具体考试办法按《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术科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2)音乐术科考试时间:1月12日下午考乐理(笔试);1月13日至1月28日进行各项面试。考试地点:音乐术科笔试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音乐术科面试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考生须于1月11日下午到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报到,熟悉考场及领取术科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表,缴交报考费。
2、全省美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
(1)美术术科考试科目:色彩、素描、速写。具体的考试办法按《《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术科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2)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1月13日,上午考色彩,时间为三小时;下午考素描、速写,素描考三小时,速写考半小时。韶关、梅州、云浮、湛江、汕尾、揭阳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广州、东莞、中山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深圳、珠海、清远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广东工业大学东风东路校区(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茂名、惠州市的考生安排在广东工业大学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广汕公路迎龙路);汕头、河源、潮州、佛山、江门、阳江、肇庆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考前或视各市实际报名人数作适当调整。考生须于1月12日下午到考点缴交报考费及熟悉考场环境。
四、全省统一考试的术科考试成绩及院校专业单独组织考试的术科考试成绩的适用范围
全省统一考试的音乐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美术专业术科考试成绩适用于全省艺术院校(专业)(省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及未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省外院校各相关专业录取。经省招生办批准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或本专业。未经省招生办批准的院校不得单独组织术科考试和加试。
五、填报志愿
凡拟2008年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广东省的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和方法,与其他属性的考生相同。达到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认可统考成绩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取得院校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六、文化课考试和录取
凡报考美术专业、音乐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都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广东省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即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考生应按院校要求并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科目备考。
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和术科的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划定;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及广东省具体情况划定,术科分数线由院校划定并报省招生办审定。
报考广东省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广东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省招委会确定的投档原则和顺序,提供考生档案给院校择优录取。
报考外省艺术院校(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根据广东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且该艺术院校术科考试合格名单,结合广东省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线,投档给有关院校录取。
七、省教育考试院招考部及考点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招考部
020-38627815,38627816(fax)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
5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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