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8年普通高校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说明
日期:2008/11/13 不详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辽宁省广播电视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统考分为面试和笔试。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试内容: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回答问题, 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 满分为100分,散文写作, 满分为5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朗诵(指定材料), 满分为15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外观形象气质(规定内容), 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 满分为5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3.统考时间及地点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5日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
相关艺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