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一、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区)201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各省(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报考办法
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195元/生。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省份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1月21—22日 |
1月23日 |
江苏 |
淮安市淮阴师院附中 |
1月23—24日 |
1月25日 |
内蒙古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月27-28日 |
1月29日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月16—17日 |
2月19日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 |
2月18—19日 |
2月20日 |
广西 |
南宁市第五中学 |
2月18—19日 |
2月20日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月19—20日 |
2月21日 |
广东 |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月20—21日 |
2月22日 |
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江西 |
南昌大学 |
2月23—24日 |
2月25日 |
辽宁 |
沈阳大学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专业招生计划的120%,若投档数超过120%,我校分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对各专业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0851-6702492(美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0589
二〇一〇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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