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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日期:2008/11/13 不详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它有关文件执行。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2、报名办法

凡报考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须于2007年12月16日至21日每天9:00—18:00在网上(网址:http://www.shmeea.edu.cn)进行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专业考试网上报名,2007年12月28日至31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的考生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它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按规定先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含三校生)在学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

网上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再于2008年3月1日8∶00—16∶00持14位高考报名号、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现场确认个人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领取

《2008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体育专项项目在3月1日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考试。现场确认咨询电话:51253145。

 

二、考试

1、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文科适用)、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理科适用)、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文化考试时间为2008年6月7日、8日、9日。

2、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所有体育专项测试项目均按该专业项目的竞赛规则执行。考生于2008年3月23日上午7∶3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本次所有体育项目的考试资格。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二大项。

A、身体素质考试项目组:

第一组:100米

第二组:立定跳远、二级蛙跳、立定三级跳远

第三组:原地推铅球、原地双手后抛铅球、连续挺举

第四组:十字变向障碍跑、三角形障碍跑、五米三向折回跑

第五组:800米

第一组100米跑为必测项目。

第二、三、四、五组中,各组随机抽取一项;在选出的四项中,再随机抽取二项,在3月1日专业考试现场个人信息确认时公布。

B、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共10项。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和报考院校的规定选择体育专项(每人限测一项)。

(2)计分与成绩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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