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和名额
专 业 及 方 向 |
志愿代码 |
学制 |
统招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注 | |
绘画 |
书法 |
01 |
四年 |
20 |
临摹(2小时) 创作(2小时) |
临摹150分 创作150分 |
中国画 |
02 |
四年 |
45 |
素描(3小时) 色彩(3小时) 速写(1小时) |
素描120分 色彩120分 速写60分 | |
版画 |
03 |
四年 |
45 | |||
水彩 |
04 |
四年 |
15 | |||
油画 |
05 |
四年 |
45 | |||
雕塑 |
雕塑 |
06 |
五年 |
45 | ||
摄影 |
摄影 |
07 |
四年 |
60 | ||
影视摄影 |
08 |
四年 |
40 | |||
艺术设计 |
环境艺术 设计 |
09 |
四年 |
100 |
素描(3小时) 色彩(3小时) 设计基础(3小时) |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设计基础100分 |
城市规划 与设计 |
10 |
四年 |
60 | |||
服装艺术 设计 |
11 |
四年 |
60 | |||
染织艺术 设计 |
12 |
四年 |
60 | |||
纤维艺术 设计 |
13 |
四年 |
20 | |||
工业设计 |
工业设计 |
14 |
四年 |
120 | ||
美术学 |
美术史论 |
15 |
四年 |
30 |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美术作品赏析文章一篇(任选一幅古今中外美术作品,并附该作品4寸照片一张。),字数1500字左右。 | |
文化传播与管理 |
16 |
四年 |
30 | |||
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 |
艺术设计 (大连校区) |
17 |
四年 |
1000 |
素描(3小时) 色彩(3小时) 设计基础(3小时) |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设计基础100分 |
备注:1、招生计划最后以辽宁省下达计划为准。
2、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画具、用品自备。
3、考试工具要求:素描、速写限铅笔或炭笔;色彩、设计基础限水彩或水粉。
4、考试具体时间见本院招生办通知,如考生过多,时间顺延。
二、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热爱美术事业;
2、 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3、 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4、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省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均可报考;
5、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考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科统考,实行文理综合的省份,执行本省规定,限英语、日语考生;
6、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的在校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二年者;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三、 报考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于1月15日至2月22日登陆鲁迅美术学院网站(网址:210.30.232.71),填写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再接受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每日开通时间7:00-24:00)。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及考试期间,考生需持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原件(所在省不举办省统考的考生需持区县招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艺术类高考的介绍信或报考证)、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和2010年艺术类考生专业合格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交,持我院网上报名号进行确认。
3、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4、绘画类: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设计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兼报绘画类专业方向另收考务成本费100元;书法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200元;只报考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考务成本费100元;报考大连校区艺术设计专业考务成本费200元。
5、考生可兼报沈阳和大连两个校区志愿。报考沈阳校区的考生在书法、中国画、版画、水彩、油画、雕塑、摄影、影视摄影、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美术史论、文化传播与管理中限选三个专业方向志愿;报考大连校区的考生填报艺术设计专业志愿。
四、报考地点及时间
报考书法专业方向的省内、省外考生在沈阳校区考点考试,现场确认时间:2010.1.28,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