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做好2008年全区体育高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1/13 不详
桂考院〔 2007 〕 216 号
关于做好 2008 年全区体育高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了做好 2008 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和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报考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者,高中阶段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并要求享受加分照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高考报名。体育单招生不参加体育高考报名,但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二、考试内容:
2008 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内容为: 100 米 跑、 800 米 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后抛实心球(男子 6 公斤 ,女子 5 公斤 )四项,每项满分 25 分,合计 100 分,评分标准及考试方法与 2007 年相同(见桂考院 [2007]18 号文)。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在体育术科考试的前一天进行。乒乓球考试内容为全台不定点左推右攻、搓中侧身拉弧圈(或侧身突击),不设陪考员,使用发球机;举重考试内容为抓举、挺举。乒乓球和举重专项的考试评分标准及考试方法见附件 4 、附件 5 ,其他各专项考试评分标准、考试内容、考试方法保持不变(详细内容请查看我院编印的 2001 年版《广西体育高考》,注:篮球取消全场(或半场)比赛,其分值计到往返运球投篮和 1min 投篮,评分标准见附件 3 )。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我区 200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报考体优统测者须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参加统测项目为获奖项目(如测试项目中无此获奖项目则可从开考项目中任选一项),并为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者可申请免试体优统测,但须交验有关获奖材料。
(二)截止时间: 2007 年 12 月 30 日 (开始时间由各市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在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或普通高考报名站。
(四)交验的材料:报考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体优统测者须交验比赛成绩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原始成绩册、秩序册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市县招办审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体优统测免试生须交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经市(县)招生办(考试院)逐级审核汇总后,连同《 2008 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情况登记表》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验证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
(五)报考收费: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办法另文通知。
(六)报名手续:报考者在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或普高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填报《 2008 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交验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卡内容核对无误后上交当地招生办(考试院)并交纳报考费。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按要求编写报名号,同时利用普通高考信息采集报名系统采集有关信息。
考生报名号即为普通高考报名号,考生报名号共 12 位,左起 1 、 2 位为市代码, 3 、 4 位为县(市)代码, 5 至 8 位为中学代码, 9 至 12 位为考生序号,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负责编写。
(七)材料上报和整理
所有考生信息经确认和核对无误后,各市招生办(考试院)务必于 2008 年 1 月 4 日前 将有关材料上送我院普招处,数据信息传送到信息处。
上送(传)的材料: 1 、考生报名信息库。 2 、所有考生的《 2008 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 3 、《 2008 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登记表》。 4 、报考体优统测免试生获奖的原始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原始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8 年 3 月下旬开始,全区体育高考具体分批考试方案另文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 188 号)
(三)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直接通知各地招办,由当地招办通知考生。
(四)成绩使用:术科考试成绩作为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录取依据。参加体优统测且专项成绩达国家二级标准(没有量化标准的项目测试成绩必须达 45 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我院公示后在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可享受 20 分加分照顾政策,如果教育部对此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有新的改动,则按新政策执行。
五、加强领导,确保考试安全。体育高考期间,各市招生办(考试院)必须指派一名专职干部任领队。考试报到时,由各领队到考点统一领取《准考证》。
县(市)招生办原则上派专职干部任领队,因特殊情况招生办专职干部不能任领队的,应指定专人(或学校带队教师)任领队,负责对本县(市)考生的管理工作,领队和考生要服从考点的管理。
六、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各地要加强对带队老师和考生的管理与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注意事项:
(一)体育高考田径专业考试和素质考试的竞赛在塑胶跑道进行,需熟悉场地的考生,请与广西民族大学体健院联系。
(二)跑道上要求田径考试的钉鞋必须使用 0.6cm 规格的钉鞋,不符合规定的不允许进入田径场,以免损坏跑道。请考生提前更换符合规定的钉鞋。
(三)立定跳远考试采用立定跳远测距仪进行,考生不得穿钉鞋进行考试。
附件下载请点击查看
附件内容包括:
1. 2008 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
2. 2008 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登记表
3. 2008 年广西体育高考篮球专项项目评分标准
4 .乒乓球项目考试内容、方法、要求及评分标准
5 .举重项目考试内容、方法、要求及评分标准
关于做好 2008 年全区体育高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了做好 2008 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和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报考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者,高中阶段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并要求享受加分照顾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高考报名。体育单招生不参加体育高考报名,但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二、考试内容:
2008 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内容为: 100 米 跑、 800 米 跑、立定跳远、原地双手后抛实心球(男子 6 公斤 ,女子 5 公斤 )四项,每项满分 25 分,合计 100 分,评分标准及考试方法与 2007 年相同(见桂考院 [2007]18 号文)。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在体育术科考试的前一天进行。乒乓球考试内容为全台不定点左推右攻、搓中侧身拉弧圈(或侧身突击),不设陪考员,使用发球机;举重考试内容为抓举、挺举。乒乓球和举重专项的考试评分标准及考试方法见附件 4 、附件 5 ,其他各专项考试评分标准、考试内容、考试方法保持不变(详细内容请查看我院编印的 2001 年版《广西体育高考》,注:篮球取消全场(或半场)比赛,其分值计到往返运球投篮和 1min 投篮,评分标准见附件 3 )。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我区 2008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报考体优统测者须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称号,参加统测项目为获奖项目(如测试项目中无此获奖项目则可从开考项目中任选一项),并为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者可申请免试体优统测,但须交验有关获奖材料。
(二)截止时间: 2007 年 12 月 30 日 (开始时间由各市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在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或普通高考报名站。
(四)交验的材料:报考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体优统测者须交验比赛成绩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原始成绩册、秩序册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市县招办审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体优统测免试生须交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经市(县)招生办(考试院)逐级审核汇总后,连同《 2008 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情况登记表》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招处验证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
(五)报考收费: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办法另文通知。
(六)报名手续:报考者在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或普高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填报《 2008 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交验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卡内容核对无误后上交当地招生办(考试院)并交纳报考费。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按要求编写报名号,同时利用普通高考信息采集报名系统采集有关信息。
考生报名号即为普通高考报名号,考生报名号共 12 位,左起 1 、 2 位为市代码, 3 、 4 位为县(市)代码, 5 至 8 位为中学代码, 9 至 12 位为考生序号,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负责编写。
(七)材料上报和整理
所有考生信息经确认和核对无误后,各市招生办(考试院)务必于 2008 年 1 月 4 日前 将有关材料上送我院普招处,数据信息传送到信息处。
上送(传)的材料: 1 、考生报名信息库。 2 、所有考生的《 2008 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 3 、《 2008 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登记表》。 4 、报考体优统测免试生获奖的原始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原始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8 年 3 月下旬开始,全区体育高考具体分批考试方案另文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 188 号)
(三)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直接通知各地招办,由当地招办通知考生。
(四)成绩使用:术科考试成绩作为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的录取依据。参加体优统测且专项成绩达国家二级标准(没有量化标准的项目测试成绩必须达 45 分)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我院公示后在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可享受 20 分加分照顾政策,如果教育部对此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有新的改动,则按新政策执行。
五、加强领导,确保考试安全。体育高考期间,各市招生办(考试院)必须指派一名专职干部任领队。考试报到时,由各领队到考点统一领取《准考证》。
县(市)招生办原则上派专职干部任领队,因特殊情况招生办专职干部不能任领队的,应指定专人(或学校带队教师)任领队,负责对本县(市)考生的管理工作,领队和考生要服从考点的管理。
六、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各地要加强对带队老师和考生的管理与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注意事项:
(一)体育高考田径专业考试和素质考试的竞赛在塑胶跑道进行,需熟悉场地的考生,请与广西民族大学体健院联系。
(二)跑道上要求田径考试的钉鞋必须使用 0.6cm 规格的钉鞋,不符合规定的不允许进入田径场,以免损坏跑道。请考生提前更换符合规定的钉鞋。
(三)立定跳远考试采用立定跳远测距仪进行,考生不得穿钉鞋进行考试。
附件下载请点击查看
附件内容包括:
1. 2008 年广西体育高考报名卡
2. 2008 年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免试生简明登记表
3. 2008 年广西体育高考篮球专项项目评分标准
4 .乒乓球项目考试内容、方法、要求及评分标准
5 .举重项目考试内容、方法、要求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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