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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宁夏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1/13 不详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区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2008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顺利实施,现将《宁夏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及《宁夏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细则》下发给你们,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做好艺术统考的宣传、报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艺术统考的宣传工作,确保所有艺术类考生都能清楚地了解我区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的相关事宜。

  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艺术统考的报名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我区参加艺术统考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资格。

  (二)今年我区艺术统考开设美术、音乐和舞蹈等三类。报考区内外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艺术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才具备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资格。

  (三)报考我区未开考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艺术统考报名,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方可持艺术统考准考证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四)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0日至16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考生报名信息于2007年12月19日前报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五)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007年12月28日前将艺术统考准考证发放到考生,准考证必须加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印章并塑封。

  三、美术类考生考试所用画具由考生自备。音乐类考生中选考器乐科目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舞蹈类考生及音乐类考生中选考舞蹈科目的考生,必须着练功服参加考试,练功服由考生自备。

  四、报考音乐类专业、舞蹈类专业、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于2008年1月11日下午到考点(宁夏大学A区)查看笔试考场及面试时间安排,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15日,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13日。

  五、参加艺术统考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音乐类、舞蹈类每人次160元,美术类每人次140元,报考我区未开考科目的考生收取报名费20元。

                      宁夏教育考试院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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